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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命名的方法及其启示

2018-11-06 06:0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专家论坛】

  作者:程国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小说命名研究”负责人、暨南大学教授)

  小说命名是小说创作最直观、最明显的外在形式之一。明清时期是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高峰期,名家辈出、名作众多,考察明清小说命名的整体状况,对于我们当今文学作品的创作、出版、传播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明清小说的命名方法丰富多样,不同时期、不同作家采取的小说命名方法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寓意法命名。清代张新之《红楼梦读法》揭示《红楼梦》人物寓意式命名方法:“是书名姓,无大无小,无巨无细,皆有寓意。”《西游记》《金瓶梅》《红楼梦》等都是充满寓意法命名的小说,《西游记》又名《西游释厄传》,表明作者希望世人消除杂念,清心灭欲,修身养性。《红楼梦》中人名“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揭示了真幻结合的创作笔法,茶名“千红一窟(哭)”、酒名“万艳同杯(悲)”寓含色空观,同时预示小说的悲剧结局。

  明清小说往往通过命名的形式加强宗教宣传,体现浓郁的宗教色彩,如《西游记》《铁树记》《飞剑记》《咒枣记》等作品都是如此。还有些小说通过命名表达遗民思想,或自寓个人的人生经历、生活境遇,表达自己对社会、现实的看法,如《草木子》《女仙外史》《野叟曝言》等。

  谐音法命名。谐音是汉民族语言文化独特的修辞方式,明清小说命名中普遍存在谐音现象。《金瓶梅》中西门庆号“四泉”,象征着“酒色财气”样样俱全,一些帮闲人物的谐音法命名也体现讽世精神,例如,吴典恩谐音“无点恩”,作者通过这个帮闲人物的塑造谴责忘恩负义的行径。清初小说《金云翘传》中总督府使者华仁谐音“滑人”,意谓奸滑之人;总督府所属将领取名“卜济”“裘饶”谐音“不济”“求饶”,揭露明朝将领昏庸无能、贪生怕死的形象。《红楼梦》中秦钟谐音“情种”,贾蔷谐音“假墙”,贾芸母舅卜世仁谐音“不是人”,清客詹光谐音“沾光”、单聘仁谐音“善骗人”等等。近代小说谐音法命名现象也相当普遍,例如,《老残游记》第四、五、六回描写的曹州知府玉贤,讽刺晚清著名酷吏毓贤。明清小说作品谐音法命名与人物外貌、举止、身份、性格、人物和家族命运关系密切,《红楼梦》中贾家四姐妹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合在一起谐音“原应叹息”,既预示着这几位女性不幸的命运,也是对贾府由盛而衰的家族命运的深深叹息。

  以数字法命名也是明清小说常见的命名方法之一,从“一”“二”“三”到“百”“千”“万”等数字都出现在小说命名之中。明清小说数字法命名与续书、仿作现象有一定的关系,同时,体现丰富的文化内涵,以“九”为例,“九”表示多次或多数,引申而言,象征着知识渊博、见多识广。《镜花缘》提到“多九公”,“九”与“多”一起表示此人见多识广。与此同时,“九”这一数字还表明历经磨难、终达理想境界,《西游记》第九十九回《九九数完魔尽灭 三三行满道归根》,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作者以“九九”作为回目名称,寓意深远。

  除寓意法、谐音法等命名方法以外,明清小说命名方法中还有叠字法、谐音法、拆字法、讽刺法、摘录诗词法、因梦而命名法、慕古人姓名而取名、引经据典法、取形法等等,还有些作品以东、南、西、北、中等方位为小说命名,《红楼梦》中四大郡王:东平王、南安王、西宁王、北静王,比喻“东南西北,平安宁静”;又有小说以赤橙黄绿青蓝紫等颜色词语命名等,命名方法丰富多样。

  明清小说命名方法呈现多元化的现象,站在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其命名对我们当今的文学尤其是小说创作、出版、传播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首先,小说命名体现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元素。不少明清小说以“忠”“忠烈”“孝”“义”“喻世”“警世”“醒世”“型世”“省世”“觉世”“照世”“戒”“钟”“镜”“针”等作为小说书名,藉以宣扬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强化小说社会功用,例如,《金瓶梅》以“孝哥”“爱姐”作结,寓含孝义和仁爱的儒家之旨。《红楼梦》第四十二回提到,凤姐之女因是农历七月七日所生,所以刘姥姥为她取名“巧姐”,反映出小说创作与民间风俗文化的关系密切;《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等小说中反映不少民间寄名、绰号等风俗习惯,这些均体现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元素,为我们当今的小说创作、出版、传播提供了借鉴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应该成为我们当代包括小说在内的文学创作、传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其次,小说命名关注现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小说创作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时代风气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从小说命名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的印证。明末奸臣当道,党争激烈,面临着内忧外患。在这种特定的历史形势下,实学思潮十分兴盛,提倡经世致用、崇实黜虚。这在明清小说命名中有着集中体现,《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辽海丹忠录》《皇明中兴圣烈传》《警世阴阳梦》等明末时事小说将“斥奸”“忠”“烈”“警世”等词语嵌入小说书名,体现出歌颂忠臣、贬斥奸佞的创作意图。

  近代中国内忧外患,文人志士积极入世关注国家命运,因而在小说书名上普遍运用“痛”“恨”“耻”“惨”“血”“泪”“仇”“地狱”等字眼,表达对国家、民族的担忧、对外敌入侵以及对腐败无能的清政府的仇恨,如《恨海》《血泪痕》《痛史》《仇史》《惨女界》《活地狱》等。同时,近代小说多以“新”命名,反映当时人们渴求变革的心理,如《新纪元》《新三国志》《新水浒》《新西游》《新中国未来记》等。从事文学创作,应该善于聆听时代声音,密切关注时代、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精品。今天的中国已经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当今的文学创作包括小说命名,应当充分反映这一伟大时代变迁。

  再次,小说命名注重读者和市场,注重广告宣传。明清时期小说编刊者喜欢用“第一”“第二”“奇书”“才子书”等字眼,吸引读者注意,体现鲜明的广告意识。《三国志演义》经金圣叹评点并称为《第一才子书》之后,竟将《三国志演义》的原名湮没不闻,可见,“才子书”之名影响深远。

  明清小说编刊者经常在书名中增加修饰语,例如,建阳熊冲宇种德堂万历刻《三国志传》,全名为《新刻汤学士校正古本按鉴演义全像通俗三国志传》,清代文英堂刊《列国志传》全名为《新刻京本春秋五霸七雄全像列国志传》。

  明清小说出版市场竞争激烈,书坊主为吸引读者注意,占有图书市场,采用丰富多样的广告手段,小说命名是他们进行广告宣传而采取的重要方法之一,这些也可为我们当今的文学创作尤其是小说创作、出版、传播提供启示。

  最后,明清小说命名中也存在不少缺陷与不足,应引起我们足够关注。因为市场竞争、牟取利润等原因,明清小说命名中假托名家创作、评点的现象较为突出。杨守敬撰《日本访书志补·文章正宗》篇指出:“明代书估好假托名人批评以射利。”利用名人效应,在小说书名之前加上名人“评注”“批评”“评释”等字样,这种做法相当常见,被假托的对象包括李贽、陈继儒、杨慎、钟惺、徐渭、冯梦龙、李渔等人。受明代空疏学风的影响,随意更改书名的现象也很严重,明人编书喜好随意改名,何良俊所撰《语林》被改为《世说新语补》即为一例。我们在当代小说创作、传播过程中应该引以为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树立精品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要。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06日 16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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