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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8-11-20 03:3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论坛】

  作者:完颜平

  “保护黑恶势力主要头目王忍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让狗咬、关铁笼等手段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和伤害,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保护魏振旺等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容留妇女卖淫,并指使团伙成员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近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则通报,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的劣行曝光。

  公安局长成了“护黑局长”,只是一些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个代表。数据显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0个,立案365人,处理相关人员207人;河南省178名涉及“保护伞”问题的公职人员被查处,其中党政干部109人;广东省立案查处2起厅级干部、36起处级干部“保护伞”案件……

  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面对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行霸市、抢夺资源、与民争利甚至威胁基层政权的恶行,不仅不予以打击,反而为其“撑腰”,玷污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了社会安全稳定,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的群众愤然而问:“都跑去为黑恶势力当‘保护伞’了,谁来为我们‘撑伞’!”

  “黑白通吃”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潜生暗长。有些人既想当领导,又想当富翁,因而从拜物、拜商走向拜黑。白天或公开场合,煞有介事人民公仆的样子,甚或走村入户,与人民群众“坐一条板凳”,手拉手、叙家常,调研乡村发展计划。晚上或私底下则转身变脸,进入私密场所,与黑恶团伙“赴一桌酒席”,勾肩搭背、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发展私人感情。在这些人眼中,群众是水,黑恶势力也是水,只有“手端两碗水”,甚或和黑恶势力“老大”搞好鱼水关系,自己在一个地方才能如鱼得水。这在一些地方已成为一种见不得阳光的官场现象,有的党员干部把能与社会“老大”交往当成一种能耐,在这个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调黑了人生的底板。

  不能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一些党员干部不是不明白,但是黑恶势力一旦成了香饽饽,与其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想不靠上去都难。原本不是同林鸟,利益临头栖一枝。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黑恶势力脸上并没有刻上一个“黑”字,有的假一方绅士,有的仗家族势力,有的据经营实体,甚或披着这样那样的政治光环。这些光环,原本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关照”的,反过来又为“关照”的人自己服务。

  党的性质宗旨、共产党人的使命,岂容队伍中人染指黑恶势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提出: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各督导组在动员会上提出,坚持扫黑除恶与惩治“保护伞”两手抓、两手硬,两结合、两促进,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如果谁还认不清形势,“一条黑走到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不能不说的是,如果一个地方“拜黑”成风,说明这个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极不正常,主政者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必须严肃问责。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20日 10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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