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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018-12-04 06:49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诚信建设万里行】

  光明日报记者 温源

  为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业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银保监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监管制度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2016年5月,原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诚信建设的通知》,部署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2015年2月,原保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明确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20年发展计划和重点任务。2017年组织各保监局、各会管单位、各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评估,对照《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全面梳理相关工作进展,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切实抓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

  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实际需要,银行业和保险业在新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时,推进信用联合奖惩。银保监会积极配合多家部委研究制定相关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截至目前,已签署40多个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联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组织开展涉银行和保险领域失信企业专项治理,按时完成涉银行和保险领域失信企业问题核查与整改工作。

  针对各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银保监会加大对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检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对失信风险突出的重点业务、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失信行为;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处罚力度,严格执行机构与人员双罚制,对案件严肃追责,从严处罚;加大对失信行为信息披露力度,定期发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保险小额理赔服务监测情况、保险消费投诉情况通报和投诉考评结果等,提高消费者理性消费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

  从长远来看,金融业诚信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银保监会表示,未来将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根据银行业和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制定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的制度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银行业和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

  银保监会表示,要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继续积极参与新制定的守信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抓好已签署相关备忘录落实,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查处力度。将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作为各级监管部门查处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特别是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比较突出的重点业务领域、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坚持严查重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积极稳妥防范和处置各种信用风险。

  为提高全行业的诚信水平,银保监会提出,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服务教育,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银行保险机构作用,集中宣传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加强风险提示,提高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将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诚信文化建设,督促银行业和保险业经营主体切实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将诚信融入企业文化之中,使诚信成为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04日 10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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