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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近视矫正机构,监管不能失明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4-04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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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石川(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论员)

  近期,有媒体记者在吉林、河南、安徽、四川等地调研发现,一些近视矫正治疗机构大多有钱即可加盟,培训几天就能上岗,打着“治近视”的幌子,实则紧盯家长腰包。家长不仅花费了大量金钱,有的治疗甚至还耽误了预防时机,影响到孩子的眼睛健康,近视矫正市场秩序亟须规范。

  有个细节颇耐人寻味。一家近视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做好了,第一年就能实现纯利润100万元,这属于‘傻瓜式行业’,没什么门槛。”所谓的“傻瓜式行业”,耐人寻味,既说明一些不法商人把消费者当成了傻瓜,也说明这个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缺乏制度规束。事实确是如此——这类机构大多有钱即可加盟,培训就能上岗。比如,吉林长春一家加盟店,相关人员一共培训7天就上岗了,不需要任何职业资质,只需在工商局注册登记。

  在简政放权大力推进的当下,为开店降门槛、简程序实属正常,但这不等于放任不管。“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换言之,前置审批该取消的取消,但该进行的事中事后监管不能扔掉。规范近视矫正机构,监管不能短视,更不能失明。

  首先,不容虚假宣传,不给忽悠者生存空间。据报道,一家视力矫正服务中心的广告牌,写着“每天10分钟,10天轻松提升视力”“甩掉眼镜”等字样。这就属于夸大其词。如果说虚假宣传触犯广告法等法规,那么一旦出了问题就卷包跑路,已然涉嫌犯罪,更在打击之列。

  其次,建章立制,建立行业标准。矫正近视该不该立标准?答案是肯定的。毕竟,孩子近视问题不是小事,而是关乎孩子健康成长的大事。设立标准并非刁难从业者,而是为该行业健康发展计,也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

  当前,已有一些地方看到近视矫正市场的乱象,并意识到其危害,开始有针对性地治理。比如有的地方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将违法违规的验光配镜等相关行业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予以公示。更重要的是,研究建立与眼镜相关的认证制度,严格眼视光产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严格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治理近视矫正机构乱象,应先把规矩立起来、标准设起来。

  最后,防范“小眼镜”高发,呵护孩子视力。当前,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一定程度上说,“小眼镜”越来越多是近视矫正机构井喷的重要原因,而家长的焦虑和急于给孩子矫正近视的心理,也是一些机构漫天要价的底气所在。

  “小眼镜”增多,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事实上,去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国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在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聚焦“小眼镜”话题,提出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值得相关政府部门去研究落实。

  共同呵护孩子们“心灵的窗户”,刻不容缓。有专家建议,应尽快填补目前近视矫正康复机构的监管盲区,加强市场准入和动态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视力,不只是监管部门的事,但是面对近视矫正机构鱼龙混杂的乱象,特别是监管领域存在盲区和不力等现象,监管部门是时候该行动起来了。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04日 02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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