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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完善学术评价制度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4-20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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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教书育人投入成效、推行分类评价、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

清华大学完善学术评价制度

  光明日报北京4月19日电(记者邓晖)全文1332字、历时一年多讨论、深度访谈15位院士和100多位教师、修改30多版,4月19日,清华大学正式发布该校《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清华大学校长邱勇表示,这是该校建立符合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治理体系和价值追求的学术评价制度的重要一步。

  近两年,学术评价制度备受关注。去年11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流大学要有一流的学术标准和完善的学术评价制度。一流的学术标准体现了大学对学术质量的追求,学术评价制度反映了大学的自身定位和追求。”邱勇表示,学术评价制度的完善要有利于学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产生重大学术成果,有利于学生的学术培养。一个大学的学术评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拥有什么样的学术文化。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了完善学术评价的七大举措,其中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在评价标准方面,要实施分类评价,尊重学科差异,根据各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学术评价标准;二是在评价主体方面,要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增强学术共同体的自律,尊重学术共同体的学术判断,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标准制定和学术评价过程中的作用。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要把教书育人的投入与成效纳入教师学术评价体系,明确了“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意见》制定长达一年多的讨论中,争论最激烈的,是如何处理好学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这也是当下困扰众多高校的关键问题。《意见》强调,要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坚持以能力、质量、贡献评价人才,强调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突出代表性成果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性。《意见》还鼓励教师以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教师参与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邱勇表示,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也是完善学术评价过程中最大的难点、风险所在,但也必须直面、绕不过去:“经费、项目、论文不是越多越好,我们不去追求一般意义的数量。我们的目标是高质量。在对高质量的追求中,学术成果可以有不同表现。”

  此外,面向学生,《意见》提出,要完善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制度,着重培养学生学术志趣、科学精神和学术能力,完善学生评奖评优机制;以提升质量为导向,完善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标准。在学术文化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营造宽松包容的学术环境,鼓励师生自由探索;同时坚守学术道德,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据悉,此次《意见》涉及清华相关制度60多项,该校还同步制定了落实《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提出了“七大任务”:一是研究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制度;二是建设基于学术责任及成就的教师评价体系;三是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标准;四是完善大学生荣誉奖励体系;五是完善学校、院系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六是改革校内科技奖励制度;七是完善学术诚信教育和惩戒制度。邱勇透露,相关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各相关评价活动将全部按新规定实施。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20日 04版)

[ 责编:曾震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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