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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1-10-15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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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作者:连轶源(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今年是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五周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五年来,国有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进行了深入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完善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他鲜明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课题,对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作出顶层设计,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党建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制度层面,《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等党内法规,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

  国有企业落实党中央的制度规定,在微观制度层面上就是要落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体制层面上就是要落实党委(党组)与其他治理主体在成员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机制层面上就是要建立起以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为根本要求的议事决策机制和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主体的党建工作机制,从而形成制度体制机制完备的国有企业党建制度体系。随着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应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及时在制度上废旧立新,做好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与企业规章制度的衔接,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制度体系。

  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

  在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委(党组)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党委(党组)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经理层要自觉维护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党委(党组)更要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在决策环节,企业党委(党组)对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履行决定职责,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履行把关定向职责。把关定向职责可以理解为对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党组)研究“能不能干”,董事会决定“干不干”,经理层考虑“怎么干”。不同治理主体的决策关注点不同,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党组)重点从政治角度把握“四个是否”: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在执行环节,企业党委(党组)要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为经理层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提供有力政治支持;及时了解掌握决策执行和生产经营情况,对经营管理层进行帮助,提供工作指导;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管好干部聚好人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在监督环节,企业应健全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辅以党外监督,优化信息共享,推动各类监督形成合力;实践中可以通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各监督主体间的沟通协调。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紧盯深化改革中易发生腐败的企业重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等关键环节和企业扩张等关键阶段,提高日常监督效能。

  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将党的领导的独特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

  强化思想建设,强化深度融合的自觉。企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自身履职能力,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应牢固树立党建也是生产力的观念,深入理解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一致性,激发推动深度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和基本制度“三基建设”,夯实深度融合的基础。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培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激励。在严格执行党的基本制度前提下,不断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和创先争优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的制度体系。

  找准工作切入点,提升深度融合的质量。党委(党组)应当把握好国有企业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的关系,基层党组织应当把握好党建工作规律和业务工作特点,全面掌握职工构成及特点,把围绕生产经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作为切入点,沿业务链条部署开展形式灵活、职工乐见的党建活动。

  提升企业“软实力”,加大深度融合的效果。各级党组织应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职工调查研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化解职工思想矛盾,助力解决职工实际问题,讲清楚企业改革发展与个人成长的内在一致性;企业党委(党组)应着力挖掘、充分利用红色资源,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完善企业文化体系,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增进职工认同感。

  坚持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保持战略定力。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国有企业外部形势多变、内部思想多元,各级党组织应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把党员职工群众思想统一到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上来。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起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坚持战略思维。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把关定向、对重要人事安排进行研讨、对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应谋全局、谋长远,把握好公司治理基本规律和国有企业特殊属性的有机统一关系,切实提高决策质量。

  坚持辩证思维。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把握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因势利导化解矛盾,在谋划党建工作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坚持原则前提下,统筹考虑不同层级党组织、不同业务领域、不同职工群体各自的特点,分层分类、辩证施策,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创新思维。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部署党建工作在坚持原则前提下,应给基层党组织留足探索空间,重点鼓励对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的方式方法进行创新,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新理念、形式、载体,开展既符合党建工作规律,又适应业务工作特点、满足职工需求的党建活动,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应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把着力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与党建的痛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打开企业深化改革的局面。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到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务求“深、实、细、准、效”,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搞清楚,深入把握本质和规律,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研究透彻。

  《光明日报》( 2021年10月15日 06版)

[ 责编:董大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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