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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网络借贷藏污纳垢

2017-02-08 04: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网言】

  甘肃定西警方日前抓获一名“裸条”放贷者,并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实施刑事拘留。这或是全国首例“裸条”放贷人被刑拘。据查,杨某通过社交网络平台长期从事校园高息放贷业务,并以裸照抵押作为借款条件。

  这一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在于法律层面对“裸贷”涉及的一些违法行为的定性,将影响“裸贷”事件相关各方的走向,从借贷者、借贷平台到整个互联网借贷产业链,都可能因此得以净化、重组或革新。这确实是一场胜利,但要庆祝还为时过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间借贷中法律支持的借贷利息为年利率24%,最高以36%为限。而纵观当今网络借贷,年利率720%的比比皆是,超过1440%的也不在少数。这不是抓一个犯罪嫌疑人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规范网络借贷市场,做好把关工作,防止网络借贷变成“网络高利贷”,变成藏污纳垢之地。

  (原载于浙江在线 作者:吕苏娟 摘编:贺梓秋)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08日 02版)

[责任编辑:王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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