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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

2017-03-04 05:08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3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这是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基石。

  俞正声说,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开展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而是靠政治影响力。政协民主监督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俞正声说,协商式监督特色和优势突出,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目的。要坚持从协商式监督的要求和原则出发,树立“公、和、诚、实”的理念,开展监督必出于公,秉持公心才能坚持真理、敢于担当;必出于和,和合包容才能增进共识、凝心聚力;必出于诚,坦诚相见才能有效沟通、相互理解;必出于实,实事求是才能找准症结、破解问题。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4日 02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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