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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天蓝水清地净的美丽中国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答记者问
我国目前大气治理进展如何?环保法实施面临哪些困难?如何提高公众环境参与度?针对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一一回答。
陈吉宁在回答记者提问。光明网记者 孙佳涵摄/光明图片
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这不仅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更是政府的施政所向。
陈吉宁首先谈到大气污染治理。他举例,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地区,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3%、31.3%、31.9%。“如果从3年来的情况看,变化是实实在在的,是显著的。”陈吉宁表示。
针对水污染治理,陈吉宁说:“我们落实了‘水十条’确定的943个国家考核断面及水质目标要求,建设了52个省级断面水质自动站,对126个省界断面开展联合监测。在长江沿线完成和正在治理黑臭水体421条,281家省级以上的工业聚集区全部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陈吉宁介绍,2016年沿江11省市Ⅰ到Ⅲ类的水质断面比例是75.2%,提高了2.8个百分点。
土壤污染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治理投入高、难度大。“土壤污染治理不是粗放的无序治理。首先是预防,其次是风险管控,最后是安全利用。”陈吉宁回应,治理土壤污染要做好两大基础工作:要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的详查;要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
环境守法的态势正逐步形成
新环保法已经施行两年多,法律正在彰显威力。“两年来各种配套的法规不断完善,也在不断地加大执法力度,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展开,总的看,环境守法的态势正在逐步形成。”陈吉宁说。
徒法不足以自行。从一些地方反馈情况看,有法不依仍然存在。对此,陈吉宁认为有多方面原因,但首先是制度还不健全,个别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说,按日计罚这个效果非常明显,但是法律要求,企业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才能启动按日计罚。”陈吉宁举例。
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职责落实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法落实任务的分工不明确,越到基层越衰减。”陈吉宁坦言,环保法规定的部门职责只有一半在环保部门手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环保部门的职责只占三分之一,下一步要明晰各部门的责任。
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影响了法律实施的进程和效果。陈吉宁表示,很多地区特别是区县级环境监管的人员不足、装备老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很难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
提高公众的环保参与度
环境问题是一个公共利益问题,唯有共治才有共享。“我们在部署2017年环保工作的时候,把环保的宣传教育作为核心工作,而过去这不是核心工作。”陈吉宁说。
2015年,环保部出台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各地建立了一些公众参与的示范试点。陈吉宁透露,目前正在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通过明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优化公众的参与程序和方式。“我们正在联合民政部,制定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依法管理的指导意见。”陈吉宁说,这份文件出台后,会进一步引导和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陈吉宁表示,环境教育要进校园,还要进课堂、进家庭和社区,在环境教育上,最大的问题是不具体化,理念多、口号多,但是具体怎么做,教得少,这是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
“我在这里期盼每一个人不要成为环境问题的旁观者、指责者,要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参与者、贡献者,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就会更好、更快地实现天蓝、水清、地净的美丽中国”。陈吉宁呼吁。
(光明日报北京3月9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叶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