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作奎(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
自2012年中国-中东欧合作框架启动以来,双边务实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贸和投资合作发展良好,人文交流稳步推进。人文交流的加强在巩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传统友谊、加强彼此间的相互了解、实现互利双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2012年出台的《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12项举措》、2013年的《布加勒斯特纲要》、2014年的《贝尔格莱德纲要》、2015年的《苏州纲要》,还是2016年的《里加纲要》,人文交流无一不位列其中。细致梳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近5年来的合作成果,人文交流的作用和角色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人文交流逐渐与政治协商、经贸合作一道,成为支撑中国-中东欧“16+1合作”的三大支柱。“16+1合作”框架强调“务实合作”,即注重经贸领域的互助合作。但要在经贸合作中取得突破,离不开人文交流的支持与推动。人文交流夯实了中国-中东欧双方全方位合作的基础,为更大范围的政治对话和经贸合作创造了条件。“人文搭台、经济唱戏”、“经济搭台、人文唱戏”成为“16+1合作”的常态之一。在推动中国与16个中东欧国家在旅游、卫生、地方、青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上,人文交流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次,重要人文交流活动、人文交流机制的设立推动了中国与中东欧16国的务实合作。2016年中国-中东欧人文交流年、2017年中国-中东欧媒体交流年,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中国-中东欧青年政治家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级别智库研讨会,这一系列重要的人文交流活动从多个角度和层次提升了“16+1合作”的热度和水平。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促进机构及企业联合会等机制化平台的建立,夯实了17国合作的制度基础和专业基础,为“16+1合作”书写了精益求精的新愿景。
再次,人文交流已经成为中东欧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抓手。“一带一路”的倡议框架涵盖中东欧的全部16国,各国在其中将能够互取短长、相互合作。在整个欧洲大陆,中东欧国家对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怀有充分的热情,并积极出台各自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计划,这离不开人文交流的推动。人文交流推动着中东欧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解与支持,而人文交流本身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成果,已成为中东欧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
同时,人文交流活动积极配合中国文化和智库“走出去”,扩大和提升了中国文化在海外包括在中东欧国家的影响力。孔子学院、文化中心在中东欧国家纷纷成立,提升了中国语言和文化在中东欧地区的知名度。2017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及16+1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在匈牙利组建“中国-中东欧研究院”,成为中国第一家在欧洲独立注册的智库机构,成为中国智库“走出去”的重要体现。伴随着“16+1合作”的深入,会有越来越多、形式多样的中国智库在中东欧及海外落地,为17国的合作提供更强大智力支撑,同时也为中国的软实力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此外,中国与中东欧各国的人文交流合作不搞意识形态输出,不搞价值观对抗,促进互利合作,受到中东欧各国的普遍欢迎。相较于部分西方国家在中东欧国家设立的民间机构以文化交流为名、行干涉内政之实,对所在国的政局和发展道路指手画脚,甚至暗中颠覆,中国的文化交流以传播中国文化为基,以包容互鉴、推进相互理解为根本目的。这种以经贸合作为基,以孔院和文化中心等非价值观对抗的机构为平台的合作模式,在近几年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欢迎。
展望未来,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保持着强劲的合作势头,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合作潜力巨大。对于双方在人文交流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挑战,我们也应当予以足够重视。比如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对政治体制和政治模式的不同理解、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差异和文化多样性、中东欧各国普通民众对中国文化的理解仍不够全面等,都需要我们发挥“丰富多样、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和谐包容”的智慧予以解决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