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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2017-04-29 05:33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论坛】

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系列谈之二

  作者:钟超

  只有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当前,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战略阶段,重申党的纪律性要求,确保党员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申,“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力量所在。毛泽东同志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在新时期,面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艰巨任务,加强纪律性建设更加紧迫。

  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执行纪律必须一视同仁,强化纪律的普遍刚性约束至关重要。党内如果存在游离于纪律之外而不受惩罚的特权人物,势必会让纪律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使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造成党一盘散沙、一片混乱,最终分崩离析。只有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党的纪律的权威性正来自于其普遍的约束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铁腕反腐,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小官巨贪”的违纪案件,严肃查处纪检部门执纪违纪的干部,充分显示了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要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带头,以身作则做表率,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上严要求、做表率,以学习教育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9日 02版)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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