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
——来自高峰论坛的“五通”建设和智库交流重要信息
编者按
在世人瞩目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沿线及相关国家“五通”建设成就得到全面展示,各界专家为“一带一路”献计献策,千年丝路精神奏响新的时代强音。光明日报记者从本次高峰论坛采访整理出有关“五通”建设和智库交流的重要信息,以飨读者。
论坛开幕后,几位记者在新闻中心讨论报道内容。光明日报记者 蒋新军摄
1、政策沟通
1.新签32个合作文件:高峰论坛期间,来自70多个国家和40多个国际组织的共约360位嘉宾参加“政策沟通”平行主题会议,会议全面阐述了政策沟通和发展战略对接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分享了双边多边开展政策沟通和发展战略对接的实践经验,并签署了32个双边、多边合作文件以及企业合作项目,涉及18个国家和8个国际组织。
2.已签50余份政府间合作协议:4年来,中国主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家战略、发展愿景、总体规划等有效对接,寻求共建“一带一路”的合适切入点。目前,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得到了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响应,先后与沿线国家及国际组织签署了50余份政府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同30多个国家开展机制化产能合作。
(光明日报记者 张翼、刘坤整理)
2、设施联通
1.陆上联通: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与“一带一路”15个沿线国家签署了16个双边及多边道路、过境运输和运输便利化协定,在73个公路和水路口岸开通了356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非洲亚吉铁路于2016年10月竣工通车;中老铁路、伊朗德黑兰至伊斯法罕高铁已顺利开工;雅万高铁先导段2016年启动建设;匈塞铁路进入开工准备阶段。截至2017年5月,中国28个城市与欧洲11个国家的29个城市之间开行了51条中欧班列运行线路。
2.海上联通:截至2017年5月,中国与“一带一路”36个沿线国家及欧盟、东盟分别签订了双边海运协定(河运协定)。中国企业还参与了13个国家20个港口的经营,海上运输服务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
3.空中联通:我国与沿线43个国家实现了直航,每周约4200个航班;国航、南航、东航和海航等已在沿线24个国家设立了境外营业部。
(光明日报记者 李曾骙整理)
3、贸易畅通
1.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从2018年起,将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预计未来5年,中国将从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口2万亿美元的商品。
2.签署经贸合作协议:中国将同30多个国家签署经贸合作协议,与沿线国家合作实施100个贸易投资促进项目。
3.资助经贸人才培训:未来5年,中国愿为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来华研修和培训名额,派遣50名高级经贸专家,为沿线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政策咨询服务。
(光明日报记者 陈恒整理)
4、资金融通
1.首次制定资金融通指导性文件:中国财政部部长肖捷与阿根廷、白俄罗斯、英国等26个国家的财长或财政部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这是各方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首次就资金融通问题制定的指导性文件;中国财政部与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加强金融机构间合作: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建立中国—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与捷克国家银行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捷克国家银行合作谅解备忘录》等。
3.加大建设资金支持:中国将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将分别提供2500亿元和13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产能、金融合作等。
(光明日报记者 齐芳、吴潇怡整理)
5、民心相通
1.教育联通:中国教育部分别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塞浦路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老挝、爱沙尼亚等国际组织或国家交换备忘录或协议,促进留学生互派、语言教学合作、学历学位互认等领域的双边多边教育交流与合作。
2.科技联通:中国科技部与蒙古、埃及、匈牙利等国相关部门交换谅解备忘录,深化与各国在青年科学家交流、科技园区、技术转移和联合研发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3.文化联通:中国文化部与黎巴嫩文化部交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2017-2020年执行计划》、与突尼斯共和国交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
4.卫生联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世界卫生组织、捷克卫生部交换已签署的合作协议文本,共同打造“健康丝绸之路”。
5.新闻联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别与土耳其国家电视最高委员会、沙特阿拉伯视听管理总局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光明日报记者 王丹、刘梦整理)
6、智库交流
1.发布《构建多彩丝绸之路的共识》:各国智库专家形成六条共识:一、智库应携手建设多彩丝绸之路,拓展“一带一路”发展的新空间。二、智库应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框架与体系,形成“一带一路”广泛共识。三、智库应携手促进经济政策的沟通与协调,增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经济增长的均衡性和包容性。四、智库应携手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建立与完善智库参与对接工作的机制。五、智库应携手探索提炼“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模式,为推进全球治理提供有益借鉴。六、智库应携手构建“一带一路”智库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双边和多边的智库交流网络。
2.签订《“一带一路”倡议的行动方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表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订《“一带一路”倡议的行动方案》,聚焦信息交流、项目合作、政策协调、伙伴关系建立、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
3.发布《“一带一路”倡议——助力可持续发展的变革性全球治理新思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共同发布。
4.发布《“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指数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丝路规划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指数报告》,报告利用数据化的分析方法,不断提供深度研究成果,更加准确深入地反映“一带一路”建设在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发展状况。
(光明日报记者 王斯敏、尚文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