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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健全党课制度 提升党性修养

2017-06-21 03:1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光明日报记者 龚亮

  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全体党员讲两次党课;党委委员每年在全院或支部讲一次党课;支部书记每半年为支部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鼓励和支持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今年4月,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印发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党课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的责任和具体要求、党课的内容与形式、党课的组织保障、党课学习要求、党课的组织领导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学院党委注重在党课中加强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创新党课形式,党课在党内生活中发挥作用更加充分了。在党课活动中,我不断感受着自己的党员角色,接受‘党性体检’,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为践行‘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打牢思想基础。”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党支部书记姜昕说。

  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了党建骨干专题培训班,党课形式不断创新,在党委书记讲党课、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讲党课基础上,鼓励支持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创造了党委委员“双讲党课”,即两位党课主讲人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意义阐述同一主题,获得了广大党员的欢迎和认可。

  学院党课学习还注重紧密联系学院实际,将党课学习与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5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为学员和全体教职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讲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讲党课、听党课,就是在不断校准思想认识的准星,对在实际工作中保持正确政治方向非常重要。

  “健全党课制度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是强化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许忠剑指出,学院通过对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支部书记讲党课的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党课学习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不断创新党课形式提升党课吸引力,党课教育质量和效果都得到了显著提升,促进了从上到下党性修养的提升,推动了学院的发展进步。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1日 04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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