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8-12-07 02:3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07日 03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