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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胜任力有赖于科学的评价制度

2018-12-11 04:0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思想汇】

  作者:陈强胜(中南民族大学科学研究发展院常务副院长、副研究员)

  胜任力是指“与工作绩效或生活中其他重要成果直接相联系的知识、技能、能力、特质或动机等任何能可靠测量或计数的,且能显著区分优秀与一般绩效的个体特征”。这一概念是1973年由麦克里兰博士在《美国心理学家》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首次提出的。根据这一概念,荷兰教育家戴尼克提出教师胜任力是指教师的人格特征、知识和在不同教学背景下所需要的教学技巧及教学态度的综合。教师的胜任特征包含知识、技能、动机、自我概念、价值观等,是其潜在的、持久的个人特征。其中,知识和技能是胜任特征中可以看见的、相对较为表层的个人特征,而动机、自我概念、价值观等则是个性中较为隐蔽、深层和中心的部分。两位研究者通过对伊朗教师的研究发现,具有职业胜任力的教师能够保障学生的学术成就、师生关系融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促进学生的精神健康。

  教师胜任力的提升有赖于科学的教师评价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教师评价研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产生。我国的教师评价开始于60年代,但直到80年代以后才有比较正式的教师评价研究。回顾国内外关于教师评价,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开展研究:

  一是关于教师评价目标。评价目标是教师评价的出发点,一直存在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即教师评价是为了判断,还是为了改进。前者属于“总结性评价”,关注学生学习结果和绩效评价,以奖励和惩罚为主要手段;后者属于“发展性评价”,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主要目的。

  二是关于教师评价功能。从教育评价理论和实践来看,提供判断与改进激励成为教师评价的主要功能,如诊断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改进功能、鉴定功能、咨询决策功能等。

  三是关于教师评价范畴。美国学者斯克里温将教师评价范畴分为学科内容、教学能力、学生评价、伦理道德以及个人对学校和社区的服务等五大部分。之后,美国增加了“反思经验和教训、成为学习共同体的成员”,英国增加了“专业发展”,澳大利亚增加“专业发展与职责”等评价内容。我国的教师评价范畴则可以集中地概括为“德、能、勤、绩、效”等五个方面。

  四是关于教师评价标准。对于教师评价标准有多种分类,主要分为绝对评价标准和相对评价标准两种。绝对评价标准,也叫定量评价标准、外显评价标准、结果评价标准或刚性评价标准,它以具体数字和客观事实为依据,容易量化,方便操作。相对评价标准, 也叫定性评价标准、内隐评价标准、素质评价标准、柔性评价标准等,通常是指教师在工作或履职中的行为、态度和素质,不易量化,难以操作。

  从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来看,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对于教师评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教学有效性上,在研究中关注实际结果的多,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关注的不够,也缺乏对教师职业发展特别是胜任力提升的重视。

  教师是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的主体,也是影响人才培养的决定性因素。教师评价适当与否,能否促进教师胜任力的提升和职业发展,决定着学校、地方乃至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因而,需要我们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制度:

  首先,教师评价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要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建立适宜教师职业特征既全面综合又分层分类的教师评价制度。在评价中,要突出“德、能、勤、绩、效”,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等功能,既要增强教育教学效果,也要促进教师职业胜任力的提升。

  其次,教师评价要得到教师的认同。教师评价不仅要有外显的评价指标和要求等,更要让教师对这些指标和要求真正地认同和接受。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要让教师自觉、积极参与评价,让教师明白评价对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把评价内化为自己的行为,从心理上接受教师评价,不是把教师评价看作是对自己的限制、约束和控制,而是把教师评价看作是对自己的支持、发展和提升。

  第三,教师评价要有助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不仅仅是单纯地定量定性,将工作分出等次,更是要帮助教师了解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诊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对于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并根据情况,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使其进一步改进或完善教育教学活动,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的知识、技能等胜任素质。

  第四,评价结果要得到合理运用。教师评价结果不仅仅只是奖惩的判断依据,更要通过评价发现教师工作中的不足,帮助教师制定适合改进的计划。评价结果既要作为职称评聘、薪酬分配、评优评先、晋升培养的重要依据,也要充分发挥在鉴定、指导、激励、改进等方面的功能,促进教师的胜任力提升和职业发展。

  科学的评价制度是教师胜任力提升的保障,其中最为关键的是高校要明确自己的价值导向,教师则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教师评价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高校价值观和教师角色定位的对象化、具体化。如果价值导向和角色定位是有偏差的,那么评价标准及管理实施得再好也于事无补。当前,高校教师的评价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唯论文、唯科研等倾向在教师的评价中普遍存在,论文专著、专业技能、教学效果、实践指导等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合理设置。科研的分量在教师的考核中占据过大的比重,甚至成为最为重要的衡量指标。教师的教学可以应付,但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的获得等不能马虎,导致了对教师评价的功利性、片面性。这需要我们切实更新观念,纠正以科研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只有如此才可能把教师的评价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教师胜任力的提升。

  (本文系湖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供给侧改革视域下湖北高校“双创型”人才培养研究》〔编号:2017ADC150〕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11日 13版)

[责任编辑:潘兴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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