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 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朱永新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作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七种协商形式。民主党派参与的主要有:
一是政党协商。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基本上件件有批示、有落实。
二是政协协商。民主党派积极参加政协大会、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通过提案、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履行职责。
三是政府协商。每年年初国务院会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或者党派中央与国务院相关部委建立工作联系,就具体问题开展调研、进行协商。
(光明日报记者龚亮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