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艾滋 完善补偿机制
——访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尚红委员
光明日报记者 刘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此,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尚红委员认为,艾滋病防治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医疗机构是艾滋病发现、诊断和治疗的前哨,但由于缺少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所必须的经费补偿,相关工作开展受到影响。
尚红委员认为,政府财政对医疗机构实行差额拨款,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额拨款,而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制度缺失。长期以来,各级财政对综合医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只提供抗病毒药品和部分试剂,诊疗过程发生费用由综合医院自行解决。目前,综合医院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补偿机制继续缺失,将影响其自身发展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尚红委员建议,增加艾滋病防治经费投入,设立保障综合医院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补偿经费专项,支持综合医院承担艾滋病检测、药物治疗、手术治疗、重病救治、母婴阻断,以及病例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综合医院艾滋病免费诊疗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医院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量拨付工作经费。同时增加抗病毒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经费,解决医疗机构切实承担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问题。建议国家医疗保障局将艾滋病抗体、病毒载量、CD4计数、耐药检测等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甲类),明确收费标准。加强综合医院实验室建设,支持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具备艾滋病确证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