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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
作者:胡敏(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周密稳妥应对疫情、确保疫情防控不断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期的到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将凸显。疫情对餐饮、旅游、娱乐、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就业的影响最大,并波及第一、二产业,给消费、投资、进出口增长都带来明显压力。统筹做好“六稳”工作,首先就是要稳就业。目前,宏观管理部门和各地区已经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援企稳岗措施,为疫情期间和疫情过后应对就业市场可能出现的复杂困难局面做准备。现在就是要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做到精准有效。
一是要密切监测就业市场的变化状况,为准确研判就业形势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从经济结构看,在城镇就业中,仅私人企业与个体就业人数占比就超过55%,第三产业中私营与个体就业人数接近该产业总就业人数的90%;从就业群体看,外出务工人员、小微企业员工、弹性薪酬制员工、大学生等值得重点关注;从时间看,近期影响主要表现为减少就业存量,中长期又将影响就业存量和增量;从区域分布看,有效劳动力主要分布集聚在城市群地区。因此,监测的着力点要分类别、分行业、分地区进行跟踪观察,还要综合考量受疫情影响带来的失业率和失业周期的变化、停工停产企业员工状态、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状况、行业景气和就业环境变化等。只有准确客观评估就业演化态势,才能做到对症施策。
二是要落实落细各项已经出台的财政、金融、用工等一揽子逆周期调控政策。财政政策上,要优先允许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暂缓税收、社保缴纳,并视财力状况提供财政补贴,社保返还或税费、社保减免,对受疫情影响大的企业还可以有时间段地适当降低工资税负,在疫情严重地区减免一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金融政策上,要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加大力度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结合专项债发行,采取更多便利措施支持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发行金融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就业政策上,要更多地鼓励灵活就业,多渠道创新就业服务方式。比如,一方面鼓励倡导用人单位采取线上职位发布、线上双选会、语音视频面试等线上模式开展招聘工作,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招工、复工及就业动态等信息,促进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职业培训,针对疫情稳定后可能产生的就业需求反弹,开展事先培训工作。这三大政策的核心点在于保企业,保住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就保住了就业稳定。
三是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同时更多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受疫情影响会出现一定市场失灵,这时候政府干预就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保体系的公共产品效用,及时足额发放失业补贴,为失业人员及家庭提供基本生活兜底;另一方面也要创新应对危机的经济治理方式。如当年为应对经济大萧条,美国罗斯福新政实施了公共资源保护队、全国青年行政部和公共事业振兴署的就业战略,不仅应对了大萧条时期的就业危机,为所有愿意而且能工作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使其获得收入,而且支持了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发展。对此,我们可以加以借鉴。
四是要坚定信心稳定预期,坚信我国的市场韧性和就业市场的可开拓空间。疫情当前,在传统产业受到挤压时,也可以看到,线上购物、线上办公、线上教育、跨境电商等行业创新方式得以深度拓展,数字经济表现出更大的发展机会,新的消费方式、生产生活业态在继续激发我们的消费潜力,也必将打开各类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新的就业空间。疫情对我国就业市场的冲击只是暂时的、结构性的,我们不必为短暂的困难和问题所吓倒。有近14亿人的广阔消费市场,有40%的储蓄率,只要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大逻辑、大趋势没有改变,由此释放出的新兴消费潜力和投资增长力量,不仅为当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支撑,也必将创造更广博的就业机会。
《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1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