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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制及书院联盟拓展高校学业新模式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0-04-30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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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在华东师范大学积极倡议下,由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科技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温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绍兴文理学院等10所高校于2018年6月共同发起成立了“长三角高校书院联盟”。书院联盟成员单位包含书院20家,覆盖本科生2万余名。经过近两年的发展,这一书院联盟已成为打造长三角地区高校一体化协同推进立德树人的标志性工程。

  “书院联盟”是高校合作办学的新模式。除“长三角高校书院联盟”外,还有2014年由香港中文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所高校发起成立的亚太高校书院联盟等。如果说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是高校在第一课堂范畴、基于学科专业教育的合作办学;那么,书院联盟则可视为高校在第二课堂、基于学生通识教育等进行的合作办学,这是合作办学的全面拓展,能充分共享高校教育资源,为大学生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我国有不少高校都在探索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在实行书院制的高校中,学生有两个“身份”,某学院的学生以及某书院的学生。学院给学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而书院则主要依托宿舍生活环境,给学生配学业导师,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混合居住,通过教师和学生的共同生活,开设通识教育讲座、研讨课等建设学习生活社区,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引导学生做好学业发展规划,促进学生身心、人格健康发展。

  很显然,要办好书院制,首先需要学校重视人才培养。如果学院制都没有建设好,即对学生的学科专业教育都没有足够的重视,自然也很难重视书院制建设。其次,需要转变传统的寄宿教育管理理念。寄宿教育不只是给学生提供集体宿舍,对学生提出各种住集体宿舍的纪律、安全及卫生等要求,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学业导师制度,由学业导师通过与学生的交流、沟通,引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做好学业规划。学业导师不是传统的宿舍管理员,而是高校中有丰富人生经验、能给学生人生指引的教师。此外,基于宿舍生活的书院制管理,既要发挥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诸如鼓励学生自建社团、自办刊物、自主开展文体活动,同时需要学校为学生的素质拓展提供课程与活动资源,如打造具有书院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开展与学科专业教育衔接的学术探讨、交流活动等。

  实行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的高校携手建立书院联盟,既可以交流各自探索书院制建设的经验,也可以共享高校资源。据介绍,“长三角高校书院联盟”就着力打造人才培养的共享平台、学生事务的协作平台、学术研究的合作平台、联盟教师的交流平台等“四大平台”,在防控疫情期间该联盟成功举办长三角高校书院联盟青春云战“疫”系列活动,包括云竞赛、云展览、云朗诵、云党课等内容,实现高校间线上线下全方位的沟通交流与资源共享。

  2019年9月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高校建立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工作,配齐配强学业导师、心理辅导教师、校医等,建设师生交流活动专门场所。随着这一意见的逐步落实,建立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不再是少数高校的探索,而将逐渐成为各高校的共同行动,与之相伴,高校间在书院层面的合作办学也将增多。我们也乐见更多高校书院联盟在高校全方位育人中发挥作用。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30日 02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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