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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滨喜像 新华社发
宋滨喜生于1968年1月,1987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
2008年10月18日20时26分,和兴路派出所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令:文兴街57路公共汽车终点站附近有人被打。值班民警宋滨喜、张正球迅速出警。
到现场后,报警人蒋某夫妇称三个满身酒气的人无故滋事,将蒋某打伤,其中两人已在民警到来之前逃跑。根据被害人指认,宋滨喜和张正球将没来得及跑掉的高东堵住。
高东见无路可逃,突然抽出尖刀刺向民警。寒光一闪,宋滨喜本能地将张正球挡在身后,刹那间胸口鲜血喷涌而出。在与歹徒的搏斗中,张正球也被刺伤。
因顾虑周围群众安全,民警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开枪。宋滨喜不顾胸前流血,死死地抱住高东大腿,张正球强忍腰部伤口的剧痛将他扑倒,两人用尽最后的气力将其制服。
支援民警赶到后,宋滨喜已伤重昏倒在血泊中,但双手仍死死抱住犯罪嫌疑人。
11月3日,因伤势过重,在与死神顽强战斗了16个昼夜后,宋滨喜不幸牺牲。
宋滨喜牺牲后,数千群众自发到派出所吊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人社部、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宋滨喜牺牲至今的每年清明,战友们都会去他的墓前看一看。“他当年常给我这样新来的民警指点业务,教我们怎么办案、怎么和群众相处,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和兴路派出所民警王铁说。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14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