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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陈诺)面对凶犯明晃晃的尖刀,民警张磊选择迎危而上,身负重伤后仍然奋力追击,最终倒在缉凶路上。
张磊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公安局横山派出所民警。
2010年7月18日,繁昌县繁阳镇三元村河沿组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高某持刀杀死两人后潜逃。在县局专案组安排下,张磊与同事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的山林进行布控围捕、蹲点守候。这一围就是11天,张磊每天仅睡上三四个小时又投入战斗。
7月29日下午,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疑似犯罪嫌疑人的人在围捕区附近出现,所有参战民警立即进入战斗岗位,对该区进行地毯式搜索和蹲守堵截。张磊主动请缨,要求前往三元村一带蹲守。按照部署,张磊与两名同事蹲守在高某堂弟家路口。
当晚10时许,蹲守路段出现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张磊迅速用强光手电向骑车人照去,发现此人就是犯罪嫌疑人高某。
“站住!”张磊大声喝令,高某闻声后加速向前逃窜,张磊和同事们迅速追赶。追出约100米后,张磊将犯罪嫌疑人从自行车上拽下,高某拒捕,用随手携带的尖刀向张磊背部猛扎一刀。
被扎后张磊跌倒在地,高某随即挣脱控制,继续逃窜。张磊见状,忍着伤痛从地上爬起来,与同事们紧追不舍,并提醒同事:“我中刀了,他身上有刀!”
追出30多米后,张磊终因伤势过重再次倒下。另外两名民警冲上前去将高某制伏。在被紧急送往县医院途中,张磊还关切地问同事:“人可抓到了?”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昏迷了过去。张磊再次醒来时,气息微弱地留下最后一句话:“我不能走,我还有许多事要做。”就这样,张磊壮烈牺牲,年仅24岁。
2010年8月,张磊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追认批准为“革命烈士”。当年,被中共安徽省委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干警”。2011年1月,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15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