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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访谈】
“四大检察”共同发力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访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
光明日报记者 赵洪波 张士英
“‘两高’的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实在,体现了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成效;分析问题实事求是,表明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决心和信心;部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符合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在聆听“两高”工作报告后深有感触地说,今年以来的这场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一次大考,检察机关用一件件检察产品、法治产品,在危机大考中交上了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各级检察院的服务项目、便民举措没有因为疫情而停顿,有的服务内容和举措还得到了丰富和扩展。”高继明代表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启动全省检察机关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预警应对机制,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建立办案联动指导机制,及时编发典型案例,为依法精准有效打击涉疫情犯罪提供理论支撑和办案指引。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黑龙江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从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等7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提供了法治保障;发布了《关于为疫情防控依法提供有力民事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12条具体措施,积极为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主张法律公道、企业生产经营权益保障提供诉讼便利和便捷的司法服务。
面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疫情防控常态化,维护政治安全、服务社会发展等繁重任务,高继明代表指出,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把服务“六稳”“六保”的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基层。刑事检察注重统筹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经济活力的关系,让企业低压轻装上阵;民事检察注重修复因疫情受损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平衡好企业减负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行政检察注重发挥“一手托两家”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益诉讼检察注重开展源头预防,促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28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