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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严格口岸检验检疫 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新冠病毒风险监测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0-07-11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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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发布】

  光明日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金振娅)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在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指出,将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据毕克新介绍,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入的风险,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风险监测。截至昨天24时,全国海关共抽样检测样本227934个,其中产品样本43964个,内外包装样本147568个,环境样本36402个。在上述样本中,7月3日,大连海关和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共5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5个外包装内的冻南美白虾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他227928个样本检测全部为阴性。专家研判认为,检出结果不代表具有传染性,但反映出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中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后,有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中国的做法产生了质疑,担心海关的做法会限制国际正常贸易。对此,毕克新回应说,中国海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等新冠病毒的核酸检测,是预防新冠病毒从进口冷链食品渠道传入风险的重要举措,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国内法律依据充分。这是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影响国际正常贸易的开展。

  毕克新指出,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根据以往冠状病毒引发的疫病调查经验,没有通过食品消费向人类传播的案例发生。随着境外疫情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一些国家“带疫复工”,冷链环节受污染的风险加大。海关总署将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要求向我国出口冷链食品的全部105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督促输华食品生产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预防措施,保证输华食品安全;针对近期一些国家肉类水产品企业发生聚集性感染疫情,采取暂停其产品进口等措施。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11日 02版)

[ 责编:张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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