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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推动宪法理论实践创新发展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0-12-05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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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推动宪法理论实践创新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发言摘登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法治观念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蒋建国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进一步做好全民普法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要把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领域先后制定出台4件中央党内法规、5部国家文化法律,以及一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统筹规划,加快立法步伐,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用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的制度规范。

  我们要充分发挥媒体融合新优势,制作推出图解新闻、微视频等新媒体产品,深入宣传宪法法律的重要地位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实际行动。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声音,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明辨是非。积极对外宣介中国法治建设进展,充分反映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主动展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良好形象。

  我们要在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引导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广泛开展宪法诵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习惯。充分利用电影、电视剧、戏剧等艺术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创作生产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宪法法律融入日常生活,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宪法学习宣传

司法部部长 唐一军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之际,召开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工作,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一编制了50个中央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清单,宪法作为共同责任明确列入了普法责任清单。命名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等7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突出宣传宪法,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组织编写了“宪法简明读本”,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带头尊崇宪法、敬畏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抓住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进一步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真正促使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分层次抓好各个群体的学习宣传,提升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坚持以“宪法七进”为抓手,深入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宪法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落地生根,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切实维护宪法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贺 荣

  今年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必须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宪法确立的制度,需要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人民法院是法律规则的适用主体,也是健全完善法律规则的重要推动力量。要通过审判工作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配合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在适用法律中,根据司法实践反映的问题,经法定程序制定司法解释,并按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等犯罪,保障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宪法理论支撑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陈训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深得党心军心民心,深得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按照宪法的规定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为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宪法学专家学者加强宪法理论研究,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宪法理论支撑;服务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着眼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等问题,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专家咨询报告等;充分发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平台作用,普及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着力筑法治之基 行法治之力 积法治之势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必新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时值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并正式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有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动和加强宪法的实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把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通过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作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根本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要坚持在法治下推动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些论述和思想,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新时期、新阶段,加快完善法律体系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宪法法律委承担着法律草案统一审议等工作职责,也承担着服务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宪法实施与监督的工作职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法定工作职责,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要着力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

大力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质量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青少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和希望,学校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教育部会同司法部发布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持续开展“宪法晨读”和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国家宪法日教育在教育系统已成为传统、形成品牌,实现了各省(区市)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覆盖,大中小学各学段全参与。加强教师法治培训,教师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教学能力普遍提高。各地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体验式、参与式法治实践教育场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在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质量上取得新进展。聚焦关键环节,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宪法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四史”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学生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培育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抓好人才培养,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深化法学专业类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协同育人,深化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人员互聘的“双千计划”,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引入高校;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配合司法部拟订涉外法律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完善招生和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营造良好环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健全教育领域依法行政的实施与监督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办学,引导青少年在日常学习过程中,深化对宪法法治精神的理解和认同。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推进宪法贯彻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 谦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要更好推进宪法贯彻实施。

  推进宪法更好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责任,就是通过司法办案活动,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保证宪法法律得以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机制有所不同。它是以办案为重要方式,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案的特殊作用,保证法律监督的刚性,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推进宪法法律贯彻实施,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更好推进检察履职。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在监督办案中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宪法法律规定的人民权利得以实现。要把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办案中,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好宪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和弱项,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促进犯罪预防,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促进全社会更好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以“三大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高培勇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作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组织科研力量投入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全面和系统理论研究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这就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明确提出了“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使命。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全面系统地揭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基础上,科学地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特别是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成果。

  我们要着力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有机结合的高度来全面和系统地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体系构成、基本内涵和制度意义,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重要思想和观点的理论研究,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两个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强化国际法学科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依托,构建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特征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为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向党和国家建言献策,履行好党和国家思想库、智囊团的职责、使命。

深入贯彻宪法精神 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 朱国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个有特殊法治意义的日子。作为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联络员,我在社区工作30年,努力结合平时一点一滴的工作来具体地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精神,努力推动社区依法治理与居民依法自治融会贯通。

  作为来自最基层的人大代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之后,我都会把最新的精神带回去,与居民交流。一次次宣讲也让我意识到:学习宪法、普法宣传不是一两节课,一两个人的事情,要有持之以恒的常态。经过我的“用心”,将小区里一块约300平方米的空地改造成了宪法宣传教育微景观——“法谐苑”,提倡“人人尊崇法治,个个崇德友善”。

  我所在的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是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联络员,我在实践中更加切身地感受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不是一句写在文本上的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为。我力求让立法的“最后一公里”更接地气更贴民情,将老百姓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心声通过这个家门口的汇聚点上报到国家立法机关,让他们的建言直通人民大会堂,“主人翁”感觉满满。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我们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五年来,基层群众在参与立法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不断发扬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2400余人次直接参与45部法律的意见征集,51条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

  现在的社区,“大家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定”,以法为据、以法定理,宪法意识、法治观念正在不断深入人心。市、区两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都与社区开展法治互动,为社区汇聚起了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的社区生活将越来越美好。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05日 10版)

[ 责编:杨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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