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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争鸣】
作者:陈桐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教授)
《乐经》究竟是指曲谱还是文字典籍,古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王齐洲教授力主《乐经》是文字典籍,我则坚定地认为《乐经》是指上古三代的曲谱,因缺乏记谱技术而无法成书。近日又拜读王齐洲教授《〈乐经〉是文字典籍而非曲谱辨》(《光明日报》2021年1月11日),启发益多。我曾有幸与王齐洲教授同事,历来钦佩他的才学。近来我们围绕《乐经》各抒己见,相信这种学术争鸣于己于人于学,都有益无害。作为善意的回应,我想继续说明为什么《乐经》不是文字典籍。
首先,从“乐经”概念的来源可知它不是文字典籍。“乐经”源出于《庄子·天运》等文献中的“六经”。“六经”概念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的“《诗》、《书》、礼、乐”。西周春秋人士认为,治国理政需要遵循前代故事。《国语·周语上》载樊穆仲曰:“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故实。”所谓“遗训”“故实”,是指先王留下的训诫和施政故事。“遗训”“故实”的内容甚广,其中最大的“遗训”“故实”就是“《诗》、《书》、礼、乐”。《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谋元帅,赵衰曰:‘郤縠可。臣亟闻其言矣,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赵衰认为郤縠可以担任晋国三军统帅,理由是郤縠爱好《诗》、《书》、礼、乐这些“遗训”和“故实”。由此可知,大约在春秋中叶,“《诗》、《书》、礼、乐”就已成为代表“遗训”“故实”的固定结构。其中《诗》《书》是文字典籍,属于物质文化遗产。《史记·儒林列传》说:“礼固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可见“礼”在赵衰时代仍以口传身授的形式存在,尚未形成文字典籍。“乐”是指礼仪中演奏的乐曲,这些乐曲通过乐工教习演肄而世代相传。在没有记谱技术的历史条件下,“乐”当然不可能载之简帛。所以,赵衰时代的“礼”“乐”均属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战国中后期,部分儒道学者在春秋“《诗》、《书》、礼、乐”的基础上,加上《周易》和《春秋》,由此形成“六经”概念。在《庄子·天运》时代,“礼乐”是不是已经成书了呢?今本《仪礼》的作者和成书年代都不清楚,但大体可以推断为孔子所授、孔门后学所记录整理,因此在《庄子·天运》写作的战国中后期,《仪礼》成书的概率比较大,完成了由非物质文化遗产到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变。“乐”则因其缺乏记谱技术而始终未能成书。这样,“六经”就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属于物质文化遗产的《诗》《书》《礼》《易》《春秋》;二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乐”。无法成书的“乐”,夹在五本已经成书的经典之中,遂使后人误认为“乐”也是文字典籍,误解由此而来。今人在整理《郭店楚墓竹简·六德》《庄子·天地》《庄子·天下》《礼记·经解》《荀子·劝学》时,无一例外地给“六经”中的“乐”也加上书名号。不过,即使后人给“乐经”加上书名号,也改变不了它无法成书的事实,更不能认定它是一部文字典籍。
其次,《论语》载孔子论乐,都是指乐曲而不是文字典籍。据杨伯峻统计,《论语》中“乐”字出现46次,其中意为音乐的“乐”共22次。在孔子论乐语录中,《子罕》中一则语录最为有名:“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乐正”意谓校正“残阙失次”(朱熹语)的雅颂音乐。《汉书·礼乐志》说:“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定之。”刘宝楠《论语正义》引毛奇龄《四书改错》云:“正乐,正乐章也,正雅颂之入乐部者也。”杨伯峻《论语译注》将这则语录译为:“我从卫国回到鲁国,才把音乐(的篇章)整理出来,使《雅》归《雅》,《颂》归《颂》,各有适当的安置。”杨先生这个翻译是准确的。孔子在此说得很清楚,他校正的是雅颂音乐,而不是文字典籍。儒家后学认为孔子最大的业绩是“删述六经”——删《诗》、序《书》、述《礼》、正《乐》、作《易传》、著《春秋》,如果《乐经》是文字典籍,为什么孔子无一字提及《乐经》文字,而只说他整理《雅》《颂》乐曲呢?《论语》中孔子论乐的其他语录,也都是指乐曲。例如,《八佾》载:“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同篇载孔子论述帝舜乐曲《韶》尽善尽美,而周武王乐曲《武》则尽美而未能尽善。《泰伯》载孔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述而》载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卫灵公》载孔子论“乐则《韶》舞”“放郑声”。孔子的这些论乐语录,无论是泛论音乐,还是具体评论某一首乐曲,都不出音乐曲谱的范围。
再次,战国儒家著作和其他战国文献中都找不到“《乐》曰”的字眼。战国儒家著述,喜欢引经据典。先看战国前期儒家子思的著作。据《隋书·音乐志》引沈约之语,《礼记》中的《坊记》《表记》《缁衣》等篇取自《子思子》。《坊记》《表记》《缁衣》都是采用“子曰+经典言论”的结构形式,文章所征引的经典包括《诗》《书》《易》《春秋》《论语》等文献。极有意味的是,《坊记》《表记》《缁衣》征引了五经的文字,却始终没有出现“《乐》曰”的字眼。如果《乐经》是文字典籍,那么,为什么以征引经典为特色的《坊记》《表记》《缁衣》竟无一语及之呢?或许有人会说,《坊记》三篇没有“《乐曰》”,这是因为《乐经》诞生于子思之后。可是,战国中后期儒家大师孟子、荀子著作中仍然没有出现“《乐》曰”。《孟子》一书述《诗》《书》,论《春秋》,但是从未提及《乐经》。荀子是被古今学者视为有功于诸经的人,他在书中多次论及《诗》《书》《礼》《乐》《春秋》,荀子说过“《乐》之中和也”(《劝学》),也说过“《乐》言是其和也”(《儒效》),这些都是围绕乐曲功能而讲的,从中看不出《乐》是文字典籍。荀子还专门写了一篇《乐论》,如果真有《乐经》这部文字典籍,那么荀子无论如何也会在《乐论》一文中加以征引,可是《乐论》通篇都是针对墨子“非乐”观点,大讲特讲音乐疏导性情、移风易俗、合同聚心的教化功能,仍然看不到“《乐》曰”的字样。进一步来看,不仅战国儒家著作中没有“《乐曰》”字眼,而且在整个战国文献中也找不到“《乐》曰”。战国文献论及音乐的文章不在少数,如果《乐经》真的是文字典籍,那么,上述现象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最后,《礼记·乐记》所论之乐是指乐曲。“记”是战国秦汉时期的一种解经文体。《乐记》之“记”,应该是相对于《乐经》而言的。“记”的文体特征是杂录,与“故”“训”“传”等解经文体有所不同。作为解释《乐经》的传记,《乐记》虽然不能像《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那样逐字逐句解经,但最终要归结到《乐经》。令人奇怪的是,《乐记》讲音乐的起源与本质,讲音乐与封建政治的关系,讲音乐的社会教化功能,讲礼与乐的相辅相成,讲音乐的审美特征,就是始终不提《乐经》,文中也没有出现“《乐曰》”字眼。《乐记》倒是用一定的篇幅讨论了《大章》《咸池》《韶》《夏》《武》《颂》《大雅》《小雅》《风》《商》《齐》等上古三代乐曲,分析“古乐”“郑音”“卫音”“宋音”“齐音”等音乐不同的特色与社会功能。这告诉我们,《乐记》作者心目中的《乐经》,是那些由乐师演奏的乐曲,而不是文字典籍。
《乐经》是文字经典的唯一证据,就是“乐”与其他五经并称“六经”,既然其他五经是文字经典,那么“乐”也应该是文字典籍。其实,“乐”厕身“六经”之中,是在特定历史语境下的产物,并不能说明它已经成书。先秦的“乐”,始终都是以乐师演奏乐曲的形式存在,根本不存在文字典籍《乐经》。以为《乐经》是文字典籍,这对《乐经》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25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