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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深挖彻查“保护伞” 责任追究不漏项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1-01-26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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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进行时】

  光明日报记者 杨珏

  2019年8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政协主席、文水县委原书记刘云晨向山西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仅仅4天后,曾任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吕梁市公安局局长的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被采取留置措施。

  刘云晨、权志高所涉及的均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个是文水李增虎案,一个是柳林陈鸿志案。

  盘踞地方的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背后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只有彻底打掉“护黑不护民”、站在群众对立面的“保护伞”,才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才能切实维护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此,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强调,把查“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对“关系网”要一打到底,对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深挖彻查。

  “打伞破网”面临的情况极其复杂、查处难度也很大。山西省纪委监委专门建立了联点包案机制,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市,指导督导“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明确市县两级涉黑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由纪委书记提纲负责,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由纪委副书记带队领办。对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黑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着力撕口子、揭盖子、挖根子。

  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保护伞”案件就是山西省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直查直办的一个典型案件。据介绍,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吕梁市文水县,涉及领域广、牵涉人员多,利益链根深蒂固。为了彻查此案,山西省纪委监委成立了由一名班子成员挂帅的专案组,围绕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这一主线,从有关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对违法活动听之任之失职失责、违规入股兼职获利、协助把持基层政权、在获取特殊身份和政治荣誉上提供帮助等五个方面进行深挖,一举摧毁了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经过努力,山西实行的联点包案机制取得了“打伞破网”良好成效,先后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了一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村干部。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2020年12月底,山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4268起,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7360人,打掉各类“保护伞”1327人。

  与此同时,山西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两个一律复核”工作,即凡查处黑恶势力但未见背后“保护伞”的一律复核、未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一律复核。

  其中,原平市纪委监委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组人员、一包到底”的机制,对专项斗争以来打掉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开展复核,做到了“保护伞”不漏网、责任追究不漏项。

  在“惩腐打伞”专项工作中,山西省纪委监委把实事求是作为办案生命线,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严格区分“伞”与“非伞”、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据了解,在查办柳林县陈鸿志涉黑案件时,发现有106名公职人员在陈鸿志的凌志集团领取薪酬,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将其中99人的问题与涉黑涉恶腐败区分开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山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在案件查办、纪法联动、综合治理上再发力,持续释放“有伞必打、有网必破、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26日 04版)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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