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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评价应不唯“榜”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1-05-20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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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时评】  

  作者:陈白(媒体评论员)

  本是用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如今却正在被一部分人异化为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指出,不少城市反映,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一年内能收到七八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还有的借“排名”“颁奖”等收取费用,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未来,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

  营商环境的评价,是一个需要谨慎计量且反映各方诉求的科学指标体系。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首部针对营商环境的行政法规正式实施。《条例》围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其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是《条例》明确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条例》也明确指出:“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由于疫情影响叠加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对于地方来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变革升级已经是未来发展的当务之急。构建优质营商环境是一个纲领性要求,意味着其是一个系统性的改革工程,涉及从执政方式到市场机制调整的方方面面。对于地方来说,需要更为清晰的评价指标,以在具体落实执行的层面有的放矢。正因此,一部分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试图给地方政府的改革转型提供一个解决方案,更有甚者还利用榜单、排名的方式,试图从中获利。

  201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评价体系涉及企业日常运行、启动选址、融资等多个方面,包括23个一级指标,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对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全面的评价。比如在2020年评价中,相关部门光是企业问卷就发放36万余份,电话采访企业1900余家,深度对接企业200余家,投打调查核验电话2万余通,暗访政务服务大厅320个。通过电话核验、企业调研、大厅暗访、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多种方式结合,才能够说相对完整地展现市场的真实声音。显然,这些工作和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远不是“收费定制”的榜单排名能够做到的。

  当然,必须得看到,营商环境究竟如何,本不应该由这些榜单、排名说了算,而是应该由切实能感受到市场脉动、环境之变的企业,通过其是否加大投入、扩大再生产这些具体的经营行为来“打分”。因为营商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的是企业的生存状况,企业活得好,榜单排名垫底也无妨;企业如果纷纷“用脚投票”,那么即使榜单位居前几,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这也正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所言,给一个城市打分不是重要的,实际上官方设计指标的目的和初衷就是以评促改,通过评价,让地方政府的理念发生转变。

  立法已经言明在先,但仍有人以身试错,除了巨大利益的诱惑考量,也还有一些地方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认知盲区。因此,要斩断其中的利益链条,除了对这一部分试错者加以查处,同时也需要对官方的评价体系加以更多的说明,有了更完善更公开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些盲区中的“生意”自然也就无处遁形。

  《光明日报》( 2021年05月20日 11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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