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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庄子内篇释义》以哲人释哲学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1-08-23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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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书话】

  作者:陈赟(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

  与当下众多版本的《庄子》相比,杨国荣先生《庄子内篇释义》(中华书局2021年版,以下简称《释义》)提供了一个别具一格的《庄子》解读版本,其特点是以哲学的方式让《庄子》说哲学。《庄子》采用了寓言、重言与卮言的言说方式,既内涵“诗意地说”,也包括“叙事地说”,但在这个“世界图像”(即世界通过世界观而呈现自身)的现时代,这两种言说方式都已经无法满足于人们业已理性化的心智与精神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让《庄子》说哲学就显得特别重要,“说哲学”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所说的是哲学,二是以哲学的方式说,两者结合就是以哲学的方式说哲学。它是在普遍性的哲学义理层面提炼并推进对《庄子》的哲学化理解,并将这种理解引入到现代哲学的智识背景中,这意味着,不是《庄子》文本在特定社会历史语境中的本来意思,而是它对于现时代我们的意义,构成《释义》的关切所在。以“内容”与“方式”的双重哲学化视角切入《庄子》,之所以困难与稀少,乃是因为它要求从事这种活动的作者本身就是哲学家,唯有在哲学家那里,经典文本的诠释本身才是一种哲学活动本身。本书作者是当代有影响力的哲学家,有“具体形而上学”的系统性理论建构,从哲学理论高度诠释《庄子》,相对于从训诂至辞章再至义理的“自下而上”进路,本身就是一种“高屋建瓴”的方式——毕竟唯有哲人才能真正理解哲学,而以哲学家身份展开的《庄子》诠释方式本身,也同时是哲学的展开方式。这一点显然构成了《释义》最突出的特点。

“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庄子内篇释义》以哲人释哲学

  庄子和惠子游于濠梁之上,见白鲦鱼出游从容,因辩论是否知鱼之乐,后遂用“濠梁观鱼、濠上观鱼”等表示逍遥游乐。清·金廷标《濠梁图》 资料图片

“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庄子内篇释义》以哲人释哲学

《庄子内篇释义》杨国荣 著 中华书局

  化“诗意地说”“叙事地说”为“逻辑地说”

  在《释义》看来,哲学家说哲学的方式有多种,包括“诗意地说”(以形象性的描述和隐喻的方式言说)、“批判地说”(侧重对现实的批判性考察)、“思辨地说”(注重形上或超验的维度)、“逻辑地说”(关注形式层面的逻辑分析)。“作为哲学家的庄子既善于诗意地说,也擅长叙事地说,通过对人物的形象描述以表达某种观念,并提出内在的哲学问题”,有时“诗意地说和思辨地说往往结合在一起”,这使得《庄子》的思想“既有思辨的构造,又充满了想象和隐喻,二者的交错构成了其言说方式上的个性特点”。这是《释义》对《庄子》言说方式的把握。庄子曾自叙其言说方式为“三言”(卮言、重言、寓言),卮言是应对象之变化而随之变化的言说方式,它防御的是凝固化与教义化的言说;寓言则是借此喻彼的间接性言说方式;而重言严格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多重视角的复调交响式言说方式。《庄子》“三言”可有两种理解:一是以寓言为首,强调整个《庄子》言说的隐喻性质,一是以卮言为主,强调言说自身的流动性以及随言说内容而采用相应言说方式的灵活性。“诗意地说”与“叙事地说”则是现代哲学视域对《庄子》言说方式的概括。“诗意地说”强调想象力、审美与象征等方式对言说的渗透,而“叙事地说”则聚焦于讲故事的方式,来阐发哲学的义理。

  无论是“诗意地说”,还是“叙事地说”,都不是立足于概念的论证性言说。而此书与众不同的特色就是发掘或重构《庄子》的哲学性:一方面要实现一种转化,化《庄子》自身的言说方式为“逻辑地说”;另一方面,则是通过义理之逻辑重建方式突显《庄子》哲学的论辩特征。

  《人间世》论“心斋”,讲到“听”的三层次,即“听之以耳”“听之以心”“听之以气”,在作者这里则被转换为把握世界的感性化、理性化、直觉化三种方式。对于《庄子》思想中的“命”,作者提炼出两方面的含义:从最一般意义上它表现为某种必然趋向,人力无法改变;另一方面,“命”被视为适然、包含偶然之意。而必然与适然,都与自然相合。《庄子》一再强调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被解读为以顺乎必然为指向,同时又安于适然、合于自然。对于《庄子》哲学中的“自然”,《释义》一针见血地点出其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内在自然,即人的天性,未经文明改造的本然之性,一是外在自然,即尚未人化的本然世界,进而将对于《庄子》具有归宿意义的“逍遥”之本质概括为顺乎内在自然与外在自然,即自由与自然的合一。

  儒道比较与思史合一的深层视野

  儒道的差别被引入对《庄子》的诠释中,二者分别被提炼为仁道原则(侧重历史文化的创造与文明的延续)与自然原则(侧重反文明或前文明的原始混沌或本源的统一性)。与此相应的是儒家对理性的突显和《庄子》对直觉的强调。儒家强调类的延续,个体融入历史过程中的文化创造,强调社会性与人道的价值,而《庄子》则侧重生命的自然延续,突显对人间价值的超越。儒家以“事”解“物”,“事”表现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之所“为”或人之所“作”,以“事”解“物”意味着将自然之物纳入人文之“事”的过程中,即所谓自然的人化。但道家则反对人为之“事”作用于自然之“物”,不以人的活动取代作为自然对象之物,突显的是顺乎自然,不以物为事。学以成人是儒家思想关注的重要内容,“学”与世间人伦价值密切相关,但《庄子》所理解的学主要是顺乎自然、合乎天性。儒家所理解的德,是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性的价值系统,而《庄子》之德则以合乎自然为实质内容。

  不难看到,儒道分辨构成了本书的深层视野。儒道两家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两种思想形态,借此两种思想形态的深层比较来诠解《庄子》,这本身已经体现了思史合一的视野,后者展现为即哲学以说哲学史、即哲学史以阐发哲学。以这种方式,《庄子》的某些思想与观念,可以在哲学的历史展开与不同类型形式中得以定位,从而赋予思想本身以义理上的脉络性,以突显思与史的互动与交渗。

  以哲学解哲学的平视方式

  哲学文本的阐释本身有多种方式,而不同的态度关联着不同的介入方式。以信仰的方式去诠解本文,意味着“仰视”,此方式虽然内涵对文本的尊重,但同时也将携带教条化理解。另一种理解方式可以称为“俯视”,即将文本作为进化链条上的传统环节,古典文本的阐释活动本身成为确证现代人的材料,这种理解从本质上消解了经典阐释的意义。与此不同,《释义》采用的是哲学家理解哲学文本的“平视”方式,直面哲学思想本身,正者还其为正,非者归其为非,使之各得其所,这本身就是一种辩证法的“综观”视野。

  基于“平视”的切入方式,《释义》呈现了《庄子》哲学中少有人注意的层面,譬如发现了“有道”与“有德”的不同,唯有化道为德,才能成就主体的精神修养,而修养的过程就是从外在的“合乎道”,转化为内在于个体的“德”的过程。平视的另一方面则是批判与检讨。庄子并不是神,而是有血有肉的具体个人,他在有所见的同时也就不能不有所蔽。《释义》在讨论《庄子》对“用”的理解时,肯定了《庄子》对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区分,无用于外物者而往往有用于自身,因此《庄子》之所见在于对内在价值表达了肯定。然而,《释义》同时告诉我们,《庄子》过于强调无用之用与内在价值,而忽略人的能力和创造性,后者均属于外在之用,这导致了《庄子》对用与无用的看法过于消极。《释义》看到,《庄子》对文化与文明的正面价值未能给予充分关注,对人的目的性活动及其意义,缺乏适当的定位。《庄子》基于原始的统一性来齐物的思想,源自思辨的设定,而不是根植于社会生活及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生产的普遍性。

  综上所论,杨国荣先生的《释义》作为以哲学家解释哲学文本的作品,具有显著的哲学特色,它本身就是哲学的展开,这使其对文本达到更具有本质性的观看。《庄子》一方面说“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这意味着唯有哲人才能理解哲学,另一方面又有“知音其难”的慨叹:“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作为哲学家的庄子似乎在热切期盼与千年之后的哲学家对话。而《释义》一书不就是这样一种发生在哲学家与哲学家之间的对话吗?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23日 15版)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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