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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陈慧娟、刘华东、王金虎、李睿宸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10月19日,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同时,有关执法机关先后对多家直播、音乐、餐饮外卖等平台涉嫌垄断行为进行整治,显示出我国在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方面的决心。
专家点评:2021年是聚焦全方位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互联网平台领域反垄断的一年。国家加强了反垄断领域的立法、执法以及机构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或得到修订完善,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为我国反垄断工作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治依据与治理平台。同时,以阿里、腾讯、美团等互联网头部企业为当事方的一批典型反垄断案件,相继公布处理结果,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伴随着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竞争秩序得到改善,互联网领域的营商环境特别是中小商家的处境明显优化,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力度也得到提升。可以说,反垄断执法为中国数字经济的持久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薛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光明日报》( 2022年01月02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