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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减税”红包释放政策善意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2-04-01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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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白晶晶(媒体评论员)

  “生娃减税”红包来了。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专扣申报开启填报后仅12个小时,已有超过100万纳税人完成了填报。这项减税惠民之举,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增添了一抹暖色。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前后不过半年时间,“减税红包”已经发至千家万户。这既是国家对民众生育养育的支持,也彰显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图。

  从现实来看,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多年低于国际警戒线。与此同时,适婚人口总数下降,结婚率持续走低,不婚、晚育渐成普遍。多重因素叠加,生育话题持续引发公众讨论。

  对育龄人群来说,生育信心不足主要源自“生不起”的焦虑。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后顾之忧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而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调研数据,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66个,比“80后”低10%。

  有效提振生育意愿,亟须重塑生育观念,更需要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以经济调节作为关键抓手。通过税改杠杆调收入,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只有把育儿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蛋糕做大,科学精准降低计税基数,切实减轻个税负担,让“养娃一族”得实惠、有福利,才能缓解生育养育的痛点。

  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调研显示,“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项目的获益人数最多。“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群体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比例最高、减税额最多。

  由此可见,越是吃劲的地方,越要润滑加油。越是承压群体,越要减负纾困。这才符合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扣除,增列为第七项内容,既是个税完善“扩容升级”、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覆盖,也是“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的良性互动。

  服务生育的务实举措逐渐浮出水面,瞄准痛点难点逐个击破——有的地方直接“发钱”鼓励生娃,有的地方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门诊报销,多个省份修订计生条例,增设育儿假、男性陪产假,各地加快建设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提升公共照护能力。纾解生育焦虑,更多精准减负的“大招”在路上。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亟须公共政策设计的精雕细琢,着力解决育龄人群急难愁盼的问题。只有打好政策组合拳,关切公众的难处,提出有力的对策,才能化解压力,黏合“想生”与“敢生”之间的裂缝。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1日 02版)

[ 责编:陈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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