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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胜高(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诗经》所载乐歌,本为两周礼仪的用乐与歌舞的歌词,要对其诗义进行清晰的解读,需要回到历史现场,结合两周礼乐制度,从礼义、乐义对其施用场景进行还原,方才能够理解诗之本义。受长期的经学阐释遮蔽,《诗经》中诸多诗篇的礼义、乐义被曲解,这就需要跳出传统的经学解读,从文字训诂、礼乐制度、历史事件等角度对其进行诗义重诂。
《诗经》解读的困境
《诗经》难解,一在于断章取义,孔子所谓的“不学《诗》,无以言”,可知春秋学者称引赋诗,各取所需而望文生义,使得诗之原初义渐远而文本义得以强化。孟子时诗之原初义渐以失传,其只能“以意逆志”推论之。荀子的引诗证言,将断章取义从外交场合的交流意会转化为学术论著中的引经据典,断章所取之义,便脱离了诗作为乐歌、用于礼仪的原初意义,而成为仅剩下道德赋能、语言赋义的文本形态。其文本义随引用者的理解而随意游移。二在于汉儒经解。两汉经学的最大功能,不是求其真论其实,而是借助前代经典形成一套理论体系,为汉王朝的国家治理提供学理支撑。以《禹贡》治河,借助历史经验管理水道;以《洪范》察变,形成五行学说确定天人秩序;以《春秋》决狱,建构历史价值观用以评骘行政得失,三者皆直面客观现实而能够引证。而以三百篇为谏书,在赋予了《诗》的政治经典性地位的同时,也使得《诗》失去了求真求实的必然性,与时俱进地跟着政治学说在不断调整,从辨风知政、补察民情的王道之作被解读为言颂美先王、讽刺昏庸的衽席之说。今传毛诗的立意,便是寻求诗篇的施用功能,将之确定为美或刺,并将之系于时世,既作为解读的条件,又为用诗者提供一个按图索骥的内在依据,郑笺、孔疏循毛诗而下,其不仅固化了汉儒的阐释,而且以经学的形态强化了《诗经》解读的稳定性。
宋儒最能体会汉儒借助经典稳定世道、引导人心的用意,但其不能不面对唐以诗赋取士、宋以策论科考的新需求。汉王朝奉若神明高高在上的经典文本,其知识体系及其学说已经在史学、子学、玄学、释道的传承之中被重构、被阐释,汉儒在五经中寄托的政治理想、价值认同、制度建构以及文本阐释已经无法面对近世的读书人,更无力像汉代那样作为经验提供给帝国用于国家治理。宋代的疑经风气,与其说是对汉儒解经的反思,毋宁说是宋儒对经学传统的自救。他们是在维持经学地位的前提下,对汉儒的不合理的阐释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发明或者完善。朱熹《诗集传》中对汉儒曲解之诗有所解放,但对“郑卫之诗”要比汉儒更加深恶痛绝。宋儒改良式的解经,是对汉儒经说的修订,其所打开的门径,却成为明清怀疑、放弃《诗经》经解并自立新说的坦途。
这一坦途解放了《诗经》,使得原本被误解被曲解的诗作,可以去除外部的捆绑而活泼存在;但却无意中将之引向了望文生义的歧途,即不再关注时世背景、制度形态、礼乐用义而直接解读,或径将之作为民歌,或多言男欢女爱,或常为阶级斗争,《诗经》刚从经学清规戒律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便又进入到随心所欲的阐释之中。董仲舒时代因“诗无达诂”而逐渐建立起来的经解,给《诗经》一个方向性、规定性的解读,使得《诗经》成为一个超稳定的学理形态,给此后的诗学提供了诗学肌理和叙述样板。但后经学时代,研究者或以经说为本,在传统的说解之中顾盼自如,或弃经解于不顾,在文本表层感悟生发。此两途,自宋儒以来便日渐分道扬镳,至今仍为余风日炽,未能代雄。其关键在于历代解《诗》皆从经入,学者不读经说,常被疑为无学。经解历经两千年的千锤百炼,无数学者皓首穷经以为说解,其阐释自洽,训诂周圆,读多了则习惯性顺从。故研究《诗经》者离开经解便茫然若失凭据,阅读《诗经》者则弃其旧说,以己度人,以今例古《诗经》注释层出不穷,诗义阐释更加莫衷一是。
要想在经学阐释的道德赋义与断章取义的文本直解中寻求到更为理性中和的研究之路,则必须回归到《诗》所形成的历史现场,从礼义、乐义、诗义、经义四个向度对《诗经》的篇章进行详细考察,穿越历代经解的迷障,以历史考证的眼光审视存留于诗篇中的礼乐用义,结合文献记述,对诗的文本进行尽可能质实的解读。
《诗经》的礼义与乐义
礼义是对礼制、礼仪的用意进行描述。《礼记》言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便是解释《仪礼》中礼制、礼仪中蕴含的诸多含义,并以《祭法》言祭祀方法、对象、场所等制度,以《祭义》言祭祀所体现的社会秩序、伦理赋义和道德附加。我们用礼义来观察《诗经》相关诗篇所体现的礼制、礼仪用意,以明确诗作形成的历史语境。三颂用于宗庙祭祀、二雅用于朝廷之礼,十五国风作为乡乐,亦用于士大夫的日常礼仪,这些诗作在商周时期的施用场合及其施用方式,决定了其结构形态、表达视角与言说方式。将《诗经》中诸多诗篇置于具体的礼制中考察,考证其中所言的服制、乘舆、祭品、礼器、物候等方面所存留的制度细节,可以一斑窥豹地还原其施用的场合及其礼义,从而对诗作的生成语境进行更为明确的解读,这是还原《诗经》所处礼乐制度的第一步,也是理清诗作原初意义的关键。其中,郊天祀地作为天子专用的祭祀,社祀、方祀、山川之祀作为诸侯和大夫以下阶层最高的祭祀,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祭祀礼俗,自上而下地存在于《诗经》时代,其祭礼、祭品、祭仪、祭器、祭法等制度描述存留于《诗经》文本,在与其他文本记述的比照之中,便能还原出诸多诗作的施用场合,从礼义的角度对诗旨进行明确的界定。
乐义是乐歌的施用场合、施用方式、演唱身份、表达指向。作为歌诗的三百篇,施用于周代宗庙、郊社、藉耕、舞雩、飨燕、婚媾、行役、凶荒等众多场合。由于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左传》常事不书,《仪礼》为士礼,《周官》《礼记》晚出,周礼制度不明,周礼用乐细节更乏详载,郑玄或言及乐义,则多用三礼之说,以言诗事,能明者详加申说,不明者则失诂。宋戴埴曾言以言求《诗》不若以乐求《诗》,方能理清诸多困惑。周乐失传,汉乐不兴,遂使得汉儒解诗,忽略乐制、乐用、乐时、乐仪而只能就乐德言之,由于其解诗以求美、刺,乐德常被转化为道德伦理,使得作为乐歌的乐义被彻底无视。社祀为汉儒所不明,社祀用乐则更乏详解,即便《周礼》言用凯乐于社,《礼记》言用乐于山川社稷,《左传》等载祓社歌舞之事,汉儒较少论及《诗经》社祀、方祀、山川之祀、行祀之歌的乐义。在土地之祀的礼制考证中,考察相关乐歌的生成机制,进而分析其施用的场合,再由此观察其被固定化、程式化之后作为礼仪用乐的施用方式,不仅可以理解相关乐歌的题旨,而且能够还原出社祀用乐的基本方式,从而对周乐诸多细节进行考订。
《诗经》的诗义与经义
诗义是歌诗的文本义,这是我们考证诗作礼义、乐义赖以入手的有限文本。乐歌的简明扼要且以抒情为主,如果不放在特定的制度语境、施用场合或者情感氛围之中,我们很难判断出其明确指向,就像现在的诸多经典歌曲本有着特定的创作用意、形成背景和施用场合,当抽取出来作为名曲演奏、作为声歌传唱、作为文本流传时,我们便只能就其表层的言辞、声情与乐感体察其义,而不太深究其原初之义。孔子的弦歌三百、孟子的以意逆志、荀子引诗证言、董仲舒的诗无达诂之说,以及此后汉儒采春秋杂说而注《诗》,便能看出作为礼仪用乐的诗、作为乐歌的诗,在失去礼义、乐义之后只以文本存在时,其便成为可以无穷阐释的开放文本,形成了烦琐而相互抵牾、周密却支离破碎的说解。这就需要我们格外珍惜诗作文本中所残留的礼制信息和乐用信息,对诗作的原初用意进行辨析,结合西周、春秋、战国以及秦汉学者引诗、说诗、论诗时对诗文本的阐释、理解和论述,观察其与四家诗说特别是毛诗、郑笺的差异之处,在细微的差异处观察诗义的不同,尽最大可能地寻绎出原初诗义。这样洞察幽微的辨析和考证,是穿越经解回归历史现场的时空之梭,能够让我们在经解之外形成更为稳妥的诗解,而避免望文生义的直觉赏鉴。
经义作为汉儒着力建构并得到历代儒生补益的阐释系统,是我们展开讨论不得不面对的经典成说。其经典性体现在,我们所言及的礼制乐义,其或多或少皆有涉及;我们展开的考证,便有这样那样的训诂,我们想要保持距离却无法逃避,这就注定了我们有时采信其说,有时又辩驳其说,很容易让读者觉得我们是采用六经注我的方式,有选择地利用经解。其成说在于,在经学一统的时代,所有的经学家常选择信从经说的方式改良经说,传统经说的漏洞被无数天才进行了补充,这使得经解的篱笆越扎越牢。20世纪以来的废经之风,使得经解大厦不再熠熠生辉;但废经所采用的文本直解而形成的浅显,反而使得学者更愿意回望经解大厦的巍峨而心生倾慕,借助经解深厚学养,并再次滋生出诸多新的曲全之说,使得有些看似松动的结论再次被黏合,维持着经解的根正苗红。我们研究的重心在于穿越经解而回归到《诗经》时代,对作为乐歌的诗义、乐义和礼义进行回溯,其中为汉儒所阐明的制度、乐用及其诗篇,是我们讨论的立足点。而汉儒所遮蔽、误读和忽略的诗义、乐义和礼义,则是我们研究着力之处。至少在这一阶段研究,我们还是在遵从经典成说的基础上,对相关乐歌作的生成机制尽可能真实地还原,从而对其诗义、乐义、礼义进行恰如其分的解读。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2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