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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国际法学对于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门融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争端解决、国际商业和金融投资等于一体的复合性法律学科。1997年,国家在进行学科专业调整时,取消国际法本科专业,取消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法学二级学科,将这三个二级学科合并为一个“国际法学”二级学科。为加快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今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武汉大学新设国际法专业。
国际法学的复合样态表现在其包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门子学科。国际性法律规范既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也包括国际商事惯例、国内法中的涉外规范等。在本科期间,学生除学习法理学、民商法学等基础性法律知识外,还将深入学习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等课程。
国际法专业是加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战略选择、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关键,旨在培养法学专业基础扎实、通晓国际法和外国法、熟练运用外语、精通涉外谈判和沟通、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兼备的综合型复合型法治人才。
在职业发展方面,国际法培养的复合型人才,兼具法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就业出路广阔。
(光明日报记者晋浩天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2023年06月27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