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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敬”学及其现代意义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3-11-25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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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品端(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早在先秦儒家那里,对“敬”就有论述,如《周易》有:“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的记载。所谓的“敬义立”,说的是以敬德立身,以义理处事,也就是一种自觉的敬德精神。在此,“敬”是一种出于人自我所产生的内在警惕性。主敬者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待人处事。所以,当代新儒家徐复观先生在《中国人性论史》中说:“周人建立了一个由‘敬’所贯注的‘敬德’、‘明德’的观念世界,来照察、指导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正是中国人文精神最早的出现。”

  一

  宋代,“敬”被理学家们视为人格理想化的重要实践工夫。在理学家中,程颐是最早推崇“敬”工夫的,并提出“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的思想。他发挥《周易》的“敬义立而德不孤”之义,与孔子“下学上达”说结合,提出:“敬义夹持,直上达天德自此。”在这里,“敬”是务内的心性涵养工夫,“义”是务外的格物致知工夫。对“敬”与“义”的关系,程颐说:“敬只是持己之道,义便知有是有非。顺理而行,是为义。若只守一个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这种“持己之道”的“敬”,其积极作用在涵养人内心的道德情操及道德意志。朱熹对程颐“敬义夹持”作了进一步的阐发,成为朱子理学中的“敬”学思想。

  朱熹在心性修养工夫上,开始是从主体体验“未发求中”的方法切入。他在《答何叔京》书中说:“昔闻之师,以为当于未发已发之几,默识而心契焉……向虽闻此而莫测其所谓。”在“莫测其所谓”的情况下,朱熹将未发已发问题的着重点放在对“心”的考察上。他在“中和新说”中认为,心有体用,未发之“性”为体,已发之“情”为用。性是未发,情为已发,心通贯未发已发,即心统性情。这是他对中和问题的一种新认识。“未发已发”的中和说在朱熹处,发展为解释人心之正和辨明性情之德的新说。

  通过对中和问题的分析,朱熹自觉到心在遇外物而感发前须做平时的涵养工夫。他认为,心之感物应物是否中节,不在已发时的察识工夫,其关键在于平日对“敬”的涵养之功。因此,他提出“涵养察识,用敬致知,用敬贯未发已发”的思想。“敬”既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敬”的这种内在的道德觉悟又必发为外在的道德行为,是贯通于人的内在心性与外在的人生践履。

  二

  对于“敬”的内涵,朱熹认为:敬是“主一无适”。他在《经筵讲义》中说:“论其所以为敬之方,则其言又曰:‘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又说:“主一之谓敬,只是心专一,不以他念乱之。每遇事,与致诚专一做去,即是主一之义。”他认为,“主一”,只是专一,心无旁骛,专心致志;“无适”就是“不走作”,心不追逐外物,不为外物引诱。在朱子看来,敬只是一心主于此事,也是一心主于此理。因为心只在一事上,自然能见此一事之理。

  “敬”是收敛和专一。朱熹在《大学或问》中说:“敬莫把做一件事来,只是收拾自家精神专一在此。”“敬者,一心之主宰而万事之本根。”“敬,只是随事专一、谨畏,是不放逸。”所谓“不放逸”,即“只收敛身心,整齐纯一,不恁地放纵,便见敬”。而“专一不放逸”是说持敬者内心高度自觉的精神状态。换言之,“敬只是此心自做主宰处”。心能以高度的精神状态自觉自主,意味着“人能存得敬,则吾心湛然,于天理灿然”。有湛然之心,则能在清明专一的理性认识作用中,通透灿然之理。这是朱熹论“敬”的目的所在。朱熹认为,“敬”除收敛专一外,“敬”还须随事检点。他在《答潘恭叔》时说:“学问根本在日用持敬集义工夫,直是要得念念省察。”这里所说的“念念省察”,就是随事检点,每事检点不放过,即朱熹所谓“亦无一分不着力处”。

  “敬”是贯动静。朱熹在《答寥子晦》中说:“论敬字,须该贯动静看方得。夫方其无事而存主不懈者,固敬也。及其应物而酬酢不乱者,亦敬也。”又说:“学者当知孔门所指求仁之方,日用之间,以敬为主。”他认为,“敬”贯动静,是参日用的践仁之方。此外,朱熹还认为“敬只是一个畏字”。他说:“敬有甚物?只如‘畏’字相似。”“敬非是块然兀坐,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心无所思,而后谓之敬。只是有所畏谨,不敢放纵。如此则身心收敛,如有所畏。常常如此,气象自别。”在朱熹看来,敬是时刻收敛身心,使内心保持一种敬畏的状态。这种敬畏表现出一种工夫气象。

  对于“敬”之工夫,朱熹在《答张钦夫》中说:“是以君子之于敬,亦无动静语默而不用其力焉。未发之前,是敬业固已立于存养之实;已发之际,是敬也又常行于省察之间。”这是说,未发之前,敬立于存养之实;已发之际,敬行于省察之间。无论静时动时、未发已发,皆须有敬以贯之。此为朱熹所认为的“敬”之工夫。朱熹还认为,顺“察识于已发”往前推进一步,即是“致知格物以穷理”。所以,持敬之心不仅有助于具意向性的认识作用,也就是心的持敬工夫为格物致知的必备工夫。而且,持敬工夫亦系涵养积蓄所穷得之理,以待感物应发时能促使行为循理而行。

  朱熹认为,由未发到已发之循理中节,应当由静坐以持敬,持敬时涵养理,敬贯动静,所穷的理方能致用于行为的规范。对此,朱熹说:“当静坐涵养时,正要体察思绎道理,只此便是涵养。”“‘敬’字……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可见,朱熹是以静坐持敬来深化程颐的“敬义夹持”说。于是,涵养察识,用敬致知,用敬贞定所知之理,用敬贯未发已发,成为朱子“敬”学的重要内容。

  在朱熹看来,“敬”所以能贯动静,盖“未发之前是敬也,固已主乎存养之实;已发之际是敬,又常行于省察之间。”这就是说,“敬”在未发存养时,是内在的;在已发省察时是外在的。实际上,“敬”作为一种内在的道德自觉,又必发为外在的道德行为,是内外统一的。因此,朱熹所说的“敬”,并非仅仅是一种内在的道德感悟,而是贯通了人的内在心性和外在的人生践履。可见,“敬”是“一以贯之”的持守工夫。

  三

  在个人的道德修养过程中,朱熹认为首先要在“敬”字上下工夫,时刻省察自己的行为。他说:“‘敬’字工夫,乃是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这就将“敬”之工夫提升到圣门第一义,存养之要法的高度。

  朱熹把“敬”工夫作为道德主体自觉性、主动性的一种方法。在《答方子实》书中,他说:“主敬之说,先贤之意盖以学者不知持守,身心散慢,无缘见得义理分明,故欲其先且习为端庄严肃,不至放肆怠惰,庶几心定而理明耳。”在此,朱熹是要求人时刻收敛身心,使之端庄严谨,即人的实际行为要符合某种规范。就此而言,“敬”之工夫不仅是随事而行,也应当是随处而行。这也就是朱熹在《答吕子约》时所说的“无事时敬在里面,有事时敬在事上。有事无事,吾之敬未尝间断。”在朱熹看来,“敬”是一种人的内心态度,也是一种外在行为的状态。具体而言,无事时,“敬”体现的是一种警省、敬畏的状态;有事时,敬则表现了一种做事的敬业态度,随心专一地做某事。也就是说,“敬”是要保持庄严、虔诚的心态。可见,“敬”所包含的敬畏伦理,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心灵境界和道德境界。

  朱熹“敬”说,强调人内在的纯善持有与人的言行举止一致,达到一种自然而然的超越性境界。人的精神世界的道德修养与外在人生行为都体现为自觉自愿,不迫于任何外在压力。此即朱熹对门人所说“所谓主一,自然不费安排,而身心肃然,表里如一”。这种自觉自愿的行为,强调的是道德自律原则。实现道德人生的自觉,缩小道德意识与道德规范的自觉遵守之间的距离,这是朱熹心性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内容。

  朱熹“敬”学思想的现代意义,就它所体现的行为态度,从做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为当代社会的现代化提供一种“工作伦理”。这种工作伦理所代表的正是有自我约束、严肃认真、勤勉专一的工作态度。保持现代社会积极的工作伦理,朱熹的“敬”学能提供一种现成的资源,现成的伦理概念。

  朱熹“敬”学思想所体现的敬畏伦理,也是一种行为有止的伦理规范。就对自然界而言,人类不能因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达,无所顾忌地开发自然,而应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人类要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即“生生之理”,维护自然界万物的生存权利,对自然万物的利用应有理、有节、有情,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存。而从为官的角度来说,敬畏伦理是要使内心时时处于一种警觉、警省的状态,以一种敬畏之心对待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不忘初心,自觉拒腐防腐。就此而言,朱熹的“敬”学思想所体现的敬畏伦理,在当代仍有其现实意义。

  《光明日报》(2023年11月25日 11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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