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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彭景晖)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共建、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深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综合治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严管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强基治理,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统筹推动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会交通文明程度;要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出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组织交通安全专题普法讲堂,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要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警示提示;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指导,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置结果,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曝光,警示企业、个人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光明日报》(2024年11月29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