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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间悄然来到岁末,回首2024年,法治中国建设恰如一幅辉煌精美的画作,每一笔都着力凝聚起智慧勇气,每一画都努力勾勒出公平正义。法治护航下,时代前进的步伐铿锵有力,每一步都将久久回响。
在这一年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新时代法治领域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这一年里,学位法、学前教育法、能源法等多部新法颁布,食药领域“知假买假”司法解释发布等,使得法治中国的大厦更加稳固;在这一年里,纠正“小过重罚”、全力整治网络平台算法乱象等,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正的新期待;在这一年里,一起起案件的公正审判、一批批典型案例的权威发布,无不彰显着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在这一年里,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日等全民普法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的画卷更加绚丽,一笔一画都渗透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
这些过往足以引人注目,不但见证了我国法治建设各项制度的日益完善,还映照着公民权利从抽象到具体、从纸面到实践的深刻变迁。
让我们来重温这些难忘的记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专家评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不仅在第九部分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题专章部署了新时代法治领域改革,在其他各部分均有与法治相关的改革内容。其特点在于立足时代发展,系统全面对法治体系建设各环节的改革进行规划,聚焦立法和行政领域的改革,注重执法和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强调法治社会建设和涉外法治建设。上述法治改革部署,不仅为新时代法治领域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而且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为法治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不仅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而且对强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确保现代化进程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江必新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民警在贵州省赤水市第二小学为学生普及宪法知识。新华社发
国家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专家评析: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之意义在于增强宪法权威,促进法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社会进步,保障公民权利。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报告制度的实施也面临诸多难点,需要在实践中去探索解决。比如,宪法实施关涉甚广,如何克服宪法实施信息收集和整理难题;如何建立宪法实施报告制度的标准,以确保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以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宪法职责;如何确保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以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宪法、宪法性法律认知并不完全统一,宪法实施报告如何与现有法律规范体系衔接、协调,如何反映宪法实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
青海省天峻县不断加大学前教育保障力度,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图为天峻县某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正在上体育课。新华社发
学前教育法表决通过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专家评析: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事业发展应立足于对学前儿童权益的保障。而学前儿童权益保障离不开一部综合性学前教育立法,这是依法治教和依法兴教的基本要求。此前,我国由于综合性立法的缺失,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长期以来由政策驱动,这使得学前教育成为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导致学前儿童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彻底终结了这一现实,其通过对学前教育政策的法律化、对学前教育性质与地位的明确、对学前儿童权益保障实践难题的回应,以及将0~3岁幼儿纳入学前教育辐射的范围,从不同维度为我国学前儿童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湛中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能源法为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建立了长效保障机制。图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新华社发
能源法颁布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专家评析:能源法在我国能源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统领性地位。首先,它建立了能源高质量发展长效保障机制。宣示了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确立了国家能源管理体制,建立了能源领域基本法律制度,明确了从事能源活动的各类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它集中体现了能源领域的共性法律制度。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仅聚焦能源某一领域,难以调整能源综合法律关系,而能源法规范的是能源领域综合性、全局性的法律关系,实现了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协同整合。第三,它全面引领新时代能源单行法的制定修订。能源领域的单行法律法规多数制定于十几年前,已不能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对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能源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设计为能源各单行法律法规提供了基本依据,有助于推动形成目标明晰、功能衔接、协调一致的能源法律体系。
(孙佑海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新修订的公司法施行
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
专家评析:新公司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公司法蕴含了许多新规则。其中,对既往“全面认缴制”的修正将引领投资行为回归理性与诚信;中小股东保护措施与“双控人”规制的同时加强,有助于股东平等原则的实现;董事、高管信义义务的明确与责任体系的构建以及影子董事、事实董事规则的引入,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极大提升;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职工参与管理、关注维护债权人利益以及倡导环境保护等,更是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保驾护航。新公司法的实施,不仅预示着纸面上的公司法将跃升为实践中的公司法,更预示着我国的公司实践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天津市河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解答疑问。新华社发
(朱慈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发布施行
2024年6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公布,并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专家评析:《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共5章26条,以反垄断法第5条“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依据,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有关方面的职责、审查标准、审查工作的机制和监督保障作了全面和系统的规定。条例突出源头控制和精准定位,对遏制行政性限制竞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国家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重要立法举措。
(王晓晔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在售食品进行快检。新华社发
食药领域“知假买假”相关司法解释发布
202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四则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针对“知假买假”等食药领域百姓关切的问题作出了系统回应。
专家评析: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对惩罚性赔偿规则作出了规定。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特别是对食药领域“知假买假”的评判,一直存在理论分歧,审判上的意见也不尽一致。为了正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裁制售假药、伪劣食品者,同时规范“职业打假”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对食品药品消费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作出了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的规定,确认了责任主体及其主观要件,区分了购买者是否“明知”,并对排除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若干情形作出了明确列举,对购买者的恶意行为规定了三种治理途径。这一司法解释贯彻民法的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并对消费者权益强化保护,为相关案件审理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提供了更为明确、精准的裁判规则。
(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
2024年11月24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文,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
专家评析:网络平台的算法乱象直接损害网民权益。“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主题明确,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人工智能算法向上向善理念,切实保障广大网民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坚持算法导向正确、算法公平公正、算法公开透明、算法自主可控、算法责任落实。具有鲜明的问题靶向:聚焦网民关切,重点整治同质化推送营造“信息茧房”、违规操纵干预榜单炒作热点、盲目追求利益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算法向上向善服务缺失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专项行动必将推动我国网络生态持续向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姜伟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李建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
李建平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2022年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针对李建平的上诉,上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2024年12月1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死刑。
专家评析:李建平案的腐败现象犹如潜藏在国家肌体内部的毒瘤,不仅悄无声息地侵蚀国家的政治生态、污染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而且严重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是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战略抉择。李建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不仅极大地增强了法律对腐败现象的威慑力,而且向全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只要有腐败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惩处。今后应持续完善“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继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姚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本版内容由中南大学法治实施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光明日报》(2024年12月29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