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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作者:青连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离退休干部局教授)
根据第5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与2023年12月相比,网民人数增加742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网民占新增网民的20.8%。此外,相关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网民网络支付的使用率已达75.4%。以前使用网络支付的主要是年轻人,现在很多老年人也开始使用网络支付,其中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使用网络购物,成为网店扫货的“新潮老人”,老年人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网购消费大军。
在数字化、网络化的推动下,老年人曾经面临的数字鸿沟不断填平,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已经会上网,会利用网络和网购平台了,这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同时也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和银发经济浪潮的来临。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各种银发族网购乱象,已经成为老年人家庭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方面,老年人退休后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重新融入社会的渠道比较狭窄,子女又要上班,甚至不在同一个城市,相当多的老年人感到很孤独,网购特别是观看互动类的带货直播成为他们排解孤独感的一种方式,久而久之成为一种习惯;另一方面,一些网络购物平台、网红营销套路层出不穷,利用部分老年人爱贪小便宜、辨别能力不强、期待延年益寿、期待资产增值等心理,通过“先用后付”“0元下单”“免密支付”等方式诱导老人消费,而退货流程复杂、功能关闭困难等,又成了阻碍老年人退换货的“拦路虎”。
针对老年人的网购乱象,特别是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频繁发生,提醒我们,必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大网购治理力度,为广大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便捷、安全的购物环境。
从老年人自身角度来说,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观看直播带货、浏览网页要适可而止,严格控制过度的购物欲望,网购必须理性,应同自己的消费能力相适应,应购买自己或家人真正需要的商品;更加注重养成有益身心健康的兴趣爱好,重视扩大自己的朋友圈,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要沉迷于网络购物直播;不断学习,尤其是主动学习网购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网购能力特别是辨别货物真假、好坏、贵贱的能力;提高防范意识,谨记“便宜没好货”,谨防网络购物陷阱,尤其要警惕商家有关养生保健品、珠宝古玩等商品的不实宣传,也不要选择平台以外的方式或链接进行支付;增强维权意识,如果网购到有问题的商品,要同网购平台和商家沟通协商,如果无法与平台或商家达成一致,应及时向属地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
对老年人家庭特别是子女来说,应尽可能多地陪伴老人。老年人最害怕的是孤独,最容易陷入的困境也是孤独。“常回家看看”已经成为相关法律规定的子女义务。家人和子女的陪伴,可以帮助老人培养新的兴趣和爱好,这是把老人从网络依赖中解脱出来的最好途径。此外,还应耐心细致地帮助老人掌握网购知识,学习防范网购风险技能,引导老人理性购物以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出现问题应耐心帮助解决而不能一味指责。
对网购平台和商家来说,平台应强化主体责任,对进入平台的商家严格筛选、把关,加强管理,督促商家依法合规经营。商家应严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杜绝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物的不良行为,同时,还应积极主动营造适老化消费场景建设,相关功能的开通要简洁,并作详细而醒目的说明,关闭功能页面应更明显。此外,还应适时地建立健全网购行业组织,加强对网购平台和商家的管理。
对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必须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网购涉及政府的市场监管、工商、网信、工信、公检法等多个部门,必须整合力量,强化对网购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坑老、骗老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网购环境,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从社会层面来说,老年人是相对弱势的群体,治理针对老年人的网购乱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社会都应当重视。消费者协会、社区、社会工作者、为老服务志愿者、媒体和社会大众既要发挥自身优势,更要协同协力;既要重视和加强对老年人网购知识和技能的培养,提高老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欺诈的能力,更要做好老年人的维权工作。
项目统筹:光明日报记者 贾月洋
《光明日报》(2025年01月20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