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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 俞海萍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光明日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海伟,请他对报告进行解读。
记者: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有哪些亮点?
海伟: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贯穿了一条主线,就是严格公正司法。具有四大特点:第一,注重政治引领;第二,注重回应关切;第三,注重持续落实,报告对去年讲到的重点工作继续深化回应;第四,注重释法说理,报告用数据和案例来讲话,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文字,讲好司法审判的故事,讲好案件背后的法理、事理、情理。
记者:最高法工作报告重点提到了严惩电诈犯罪,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海伟: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在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以及幕后的“金主”、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蛇头”等,依法严惩不贷。同时,我们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受胁迫、蛊惑的参加人员,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记者: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一些涉及民生的“小案子”,比如令人头疼的偷拍、窃听等,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海伟:依法惩治偷拍、窃听违法犯罪,首次写进最高法工作报告。近年来,在酒店、民宿等公共场所偷拍、窃听违法犯罪频频发生,不仅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更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
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偷拍、窃听违法犯罪,已形成黑灰产业链条。所以人民法院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专项行动。既依法惩处偷拍窃听者,也加大对非法制售相关设备的打击力度。
去年年底,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偷拍、窃听违法犯罪的惯常行为表现。这一方面是形成震慑,另一方面是想提醒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今年报告中专门提到这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亮明从严惩治的态度,有力震慑此类违法犯罪,有效缓解群众的焦虑。
记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当中也提到了舆论关注度较高的一些案件。对于涉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法院是如何进行审判的?
海伟: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我们也在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多个,从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更加充分有力。
2024年,人民法院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依法判处并且执行死刑,决不手软。最高法工作报告当中专门提到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法院对主犯依法顶格判处了无期徒刑,切实体现依法严惩、有力震慑。同时对同案没有参与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照法律规定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我们也会一并考虑行政保护、家庭保护等问题,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等工作,相信一定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记者:当下人工智能发展迅猛,但也出现了不少侵害知识产权的现象,法院怎样做到审判标准的统一?
海伟:随着科技创新的飞速发展,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长。人民法院不仅依法审理个案,也更加注重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新产业、新模式、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持续强化司法政策、裁判规则的供给。
比如,AI技术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纠纷矛盾。我们该怎么去妥善处理,这就需要在实践当中逐步明确、规范。
人民法院要结合发展实际,结合具体的案件,依法稳慎作出裁判,既支持AI技术的依法应用,又依法惩治滥用AI技术的侵权行为,以促进AI技术规范有序发展。
记者:最高法工作报告用了大篇幅来介绍法院服务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相关情况。在这方面,法院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海伟:我们对于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比如,有的大企业在工程施工、商品采购等合同中,与中小企业约定在收到第三方向其支付的款项之后,再向中小企业付款。从表面上看,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实际上就是“以大欺小”,大企业将第三方付款的风险,转嫁给了中小企业。
对此,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这样的条款无效。这就是要有力规制这类“以大欺小”的行为。我们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光明日报》(2025年03月09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