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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明的“以史为文”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08-25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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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安家琪(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研究员)

  明中期以降,史学的独立性不断提高,并沿着考订细密与宏通博洽两个方向发展,下启清代朴学之风。上述共识在作为“主旋律”被研究者反复述说的同时,也无形中遮蔽了同时期文史演变的其他“低音”。“六经皆史”诚然是中晚明史学发展中令人瞩目的新观念,但时人对史传的理解亦生发出“以史为文”,即关注“作为文章之史传”的维度,并对作为“史之余”(李东阳《篁墩文集序》)的集部传体文产生了影响。

  

  文、史关系的问题发轫于先秦。东汉以降,文学意义上的文与史从融合逐渐走向分离,并伴随文学的自觉而在六朝时期得到多方辨析。至明代,士人对文、史之别已有清晰感知,“文人学士往往重史籍,而于文卷则诋为鄙俗”(徐阶《京畿道题名记》)。在逻辑和价值层面,承认文与史的差异、认可“史高于文”,是明人的主流观念。

  然而,中晚明士人在书写实践中,并不尽然奉行“史高于文”的价值判断。时人视文才为修史的重要前提,所谓“史臣必能文”(李维桢《〈小草三集〉自序》),“史以事胜,以辞胜”(王锡爵《万历癸酉顺天策问》)。同时,在复古风气与科举时文的助推之下,时人对前朝史著的文章学价值多有关注。史高于文的理念在实际践行中,更偏重对作为文章之“史”的讨论,展现出“以史为文”的趋向。其中,有关注谋篇布局者:“(《史记·游侠传序》)文章之抑扬出入,若神龙变幻”(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有聚焦于语体风貌者:“《前汉书》《后汉书》熟读极佳。文章要典雅,不读先秦两汉,觉无古奥之致”(朱之瑜《舜水先生文集》);更集中出现如凌稚隆《史记评林》、唐顺之《批点精选史记汉书》等从字、词、句、章等角度评点史书、讨论为文技法的专门之作。自觉将“史”视作“文”之一端、重视史传的文法与修辞,是中晚明知识人群体的普遍观念。在八股取士的制度环境下,时人读史,少有对史书征实精神与所载典章、制度、事件等基本要素的关注,而是注目于作为文章之学的史书,研习其过接关隘、摹写人物、句字点缀之妙,取史书之文法以资当世制义之用。故叶向高谓“近世士子雅言《史》《汉》,以为文辞宏丽,操觚者所取裁”,冯班有“今人看《史记》,只看得太史公文集,不曾看史”之慨。在“以史为文”的风气下,读者对史传“求真”的追求逐渐让位于“赏色”:陈仁锡谓《汉书》“锦江灌红,艳丽光莹”,何伟然以“色是史书大端”。缪昌期认为《旧唐书》的价值高于《新唐书》,因旧书对若干历史事件的描摹“情景如画”,新书则“一切翦截,令读之者了无生色”。中晚明的“以史为文”在聚焦于史传之文法的同时,也将“文”之笔法与表达效果,投射到观“史”之中。

  

  “以史为文”的观念淡化了对史学理论与史料价值的关注,而是以观“文”的眼光研读史作。这也意味着,明晰、详尽不再是衡量史作的主要标准,与之相对的言约意丰、“兴味”等本属文学意义上“文”的美学特质,成为衡量史著文字优劣的重要参照。

  袁中道《淡成集序》云:“天下之文,莫妙于言有尽而意无穷……《左传》《檀弓》《史记》之文,一唱三叹,言外之旨蔼如也。”此处的“言外之旨”,核心指向并非以简省的语词精准表意,而是重在说明三部史作的文字具有文学之“兴”的表达效果,所谓“意无穷”,即能够产生意义的增殖——以文本中有限的字词通向无限敞开的意义域,读者在这一场域中,既是已有意义的接受者,也是新意义的创造者。正是在此意义上,钱锺书谓“史蕴诗心”(《管锥编》)。对此,费元禄《〈史汉选〉序》亦有相似之论:“太史公著作,微情妙旨寄之文字蹊径之外,必越浮言者始得其意。……《汉书》情旨尽露于文字蹊径之中,一览俱尽。”陈仁锡则明确指出,《史记》笔法本于《诗经》之“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立象焉足矣。……此意唯太史公知之。……如《万石君传》、《刺客》《游侠》诸传,何尝一字誉之哉?阅者击节叹赏,以为真誉之也。噫!此兴象也。”(《〈史记〉序》)从作者的角度而言,“兴”既指向外物唤起个体情志的表层意蕴,更内含作者将自我情志投注于外物的深层结构。从读者的角度而言,“兴”由汉儒所解释的取譬连类、“比兴”之意,逐步扩展为以物起兴,进而形成对读者志意的感发。《史记》中,司马迁善于借助多种叙事手法与叙事节奏,彰显人物性格、预示人物命运、提示事态演化,行文迂回;故读其文,既可想见人物与情境,又能感悟言外之旨。这一感发情志的实现路径,正如《周易》之借“象”达意、《诗经》之以“兴”为传意,是谓“兴象”。“诗可以兴”的命题,在一定程度上同样适用于史作,“史”亦“可以兴”。南宋杨万里已触及“史可以兴”的问题,杨氏将《春秋》与《诗经》并举,言二者均“微而显”“婉而成章”,借此彰显史著于含蓄中见深意之妙处。袁中道强调发明史书的言外之意,读者当持“兴象”之理念来理解史传;陈仁锡则以《史记》为例,说明史传作者应学《诗经》“兴象”之法,读者亦当以“兴”观史。章学诚更明确指出史传当佐以比兴笔法:“人物列传,必取别识心裁,法《春秋》之谨严,含诗人之比兴。”“史可以兴”与海登·怀特认为历史书写以凝练、换位、象征等诗学技巧为基础而具有隐喻性的理念不谋而合。当然,“史”之所以“兴”同样受制于特定局势与身份立场。有意作隐晦之语,是史家在特定情势下的必然选择。

  

  对于史传“言外之旨”的发明,既是对史传意义的新诠,也要求读者穿透表层言语的迷雾,洞悉作者的言外之意。何良俊认为,读《游侠列传》不应泥于字面之意,而是需要读者透过文辞体察司马迁发愤著书之寄托所在。穿越语言的迷障触碰字外之旨,这一过程本身即赋予历史以多重诠释的维度。在此意义上,中晚明的“以史为文”,也潜在提示着解读史著的另一种可能——历史著作不再是传统认知中对于过往事件的记录与再现,而是表现为一种文学修辞,作者的意图、技法等要素均参与其中,并由此生成对读者的感发力量。较之明前期史学深受程朱理学影响、人们极少对历史记载之真实性提出疑问的局面,“以史为文”的观念趋向无疑蕴含着新变——对历史叙述作为“表现”而非“再现”的认知。这一变化也影响到彼时传体文的写作:传体文之“表现”色彩逐渐凸显,传文在叙述传主生平而外,时有作者之情感与反思的呈现。相较于明前期传体文在作者情感的缺席中,以简练的文字对传主生平作时间轴上的线性梳理,中晚明的传体文中时见作者情感的流露:自类型而言,以“悲”“怅”“憾”“惜”等“不满意的情感”为主;就结构而论,则多见于开篇与文末论赞处。本属个体性特征明显而具有传记色彩的传体文,因作者的共情而传递了更为广泛普遍的生命体验与感发人心的力量。作者共情的在场,更与“史可以兴”的理念相结合,成为中晚明史传文冒头中的一类固定表达:“予读而悲之,为叙次其语”在长期运用中固化为一种程式,常见于传体文及与之功能相近的碑志文开篇。明代前期,传体文末的论赞多为补充性叙事,篇幅短小。中期以降,论赞的篇幅渐增,并集中出现了作者对世风的反思。与此相应,中晚明时期已有知识人注意到史传文论赞的重要性(黄汝亨《〈二十一史论赞辑要〉序》)。关注史传文之论赞的观念与传体文中以论赞进行自我表达的书写实践,在中晚明时期形成彼此呼应之势,进一步强化了传体文的“表现性”。中晚明“以史为文”的风气之下,传体文由“再现”到“表现”的演化趋势,也呼应了传体文从理念定位到创作实践逐渐脱离史著而向文学意义上之文体演进的过程。

  《光明日报》(2025年08月25日 13版)

[ 责编:任子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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