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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庆民(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作为中国小说史学的奠基者,鲁迅的《古小说钩沉》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目下学界对其认识、估价不足,因而有必要加以申述,以期完整、准确地理解鲁迅的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立场及小说史观。
《古小说钩沉》辑录原则:古今结合与文学立场
1909年8月,鲁迅结束日本留学生活回国,开始辑录散佚的唐前小说;约1911年底基本完成,定名《古小说钩沉》。1912年2月,鲁迅所作《〈古小说钩沉〉序》刊于《越社丛刊》第一集;《古小说钩沉》鲁迅逝世前未刊印,存遗稿十册。鲁迅手稿存《小说钩沉目录》,载三十一种小说,分五集,而《三闲集·鲁迅译著书目》载“《古小说钩沉》三十六卷(辑周至隋散佚小说)”。学界一般认为,《小说钩沉目录》是较早的目录,约1920年鲁迅在北京大学等校讲授中国小说史时又补辑五种。显然,“古小说”是对唐代以前小说的特称;这一称谓,凸显出鲁迅对中国小说发展历史不同阶段的精当判断及独到见解,初步反映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观。
先看《古小说钩沉》收录小说情况。据《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卷《古小说钩沉》,收录如下:第一集收一种,为《青史子》,为《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著录者;第二集收六种,为《语林》《郭子》《俗说》《小说》《笑林》《水饰》,为《隋书·经籍志》小说类著录者,基本是志人小说;第三集收十六种,为《列异传》、《甄异传》、《灵鬼志》、《鬼神列传》、《志怪记》、《古异传》、《齐谐记》、《幽明录》、《述异记》、《神录》、《集灵记》、祖台之《志怪》、孔氏《志怪》、《冥祥记》(补辑)、《旌异记》(补辑)、刘义庆《宣验记》(补辑),为《隋书·经籍志》杂传类著录者,《新唐书·艺文志》改入小说家,均为志怪小说;第四集收二种,为《汉武故事》、属《隋书·经籍志》旧事类著录,《妒记》、属杂传类著录;第五集收十一种,为《异闻记》《玄中记》《异林》《神异记》《集异记》《续异记》《录异传》《杂鬼神志怪》,曹毗《志怪》、《神怪录》(补辑)、《祥异记》(补辑),为不见于《隋书·经籍志》与唐志,而见于诸书引用者,均为志怪小说——这是对史志著录不全的补充。那么,据上述考察可以断言,鲁迅所收“古小说”是依据史志著录而定,即依据史家著录时所体现的小说观而定。不过,《古小说钩沉》辑录的古小说,又大致符合今人小说观要求,即在叙事性、虚构性、形象性等方面初步具备某些现代小说文体要素。如此,可见《古小说钩沉》辑录原则是古今结合,即既充分考虑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完全抛开古人小说观,又以科学的态度、以今人小说观厘定小说范围。古今结合原则,科学地解决了如何取舍中国古代小说这一基本问题,迄今不失其指导意义。譬如,石昌渝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凡例》(文言卷)称“本书采取宁宽勿缺的方针,除了著录文学类的小说作品之外,还将古代主要公私书目著录的‘小说家类’作品也一概收录,对于其中非叙事性的作品则在提要正文中加以说明”,正恪守《古小说钩沉》确立的古今结合原则。
鲁迅辑录《古小说钩沉》,既坚持古今结合,又坚持中国文学立场。自《汉书·艺文志》以下,历代史家、目录学家鄙视小说,至《四库全书总目》仍将小说囿于“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之说。鲁迅第一次从文学角度肯定古小说价值,《古小说钩沉序》称:“况乃录自里巷,为国人所白心;出于造作,则思士之结想。心行曼衍,自生此品,其在文林,有如舜华,足以丽尔文明,点缀幽独,盖不第为广视听之具而止。”指出古小说录自里巷,表达着民众的心声;出于造作,凝结着文士的情致;它不乏想象与幻想,是文学之林的奇葩,而不限于史家所谓“广视听之具”。该序立论之新颖,见解之深刻,迥出流俗。受近代西学东渐及社会改革影响,推崇西方文明,崇尚“西学”成为潮流,“以西例律我国小说”大行其道;以西律中,势必削足适履,难以对中国小说作出全面、客观的估价。譬如,定一称“中国小说界,仅有《水浒》《西厢》《红楼梦》《桃花扇》等一二书执牛耳,实小说界之大不幸也”(光绪三十一年《新小说》第二年第三号)。这与鲁迅立足中国小说发展实际状况,称扬“古小说”“其在文林,有如舜华”,不啻天壤之别!对于《汉书·艺文志》以下史志著录的小说,当时也不乏关注,然往往徒增混乱,而无益于小说史建设。譬如,1912年,上海进步书局编印王文濡主编《笔记小说大观》,收书二百多种,既包括史志著录的小说家类作品,又有杂史类、杂家类作品,内容芜杂,而一并置于“笔记小说”名下,显然失当,从而造成研究的混乱。与《古小说钩沉》收录小说之精当、科学相较,高下自现。鲁迅辑录《古小说钩沉》,不仅为之后撰述《中国小说史略》提供翔实可靠的文献资料,更重要的,《古小说钩沉》收录小说依据与辑录原则,奠定了《中国小说史略》的基调。
“古小说”在中国小说史地位:“洪笔晚起,此其权舆”
唐前“古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中居于怎样的地位?《古小说钩沉序》称:“洪笔晚起,此其权舆。”“权舆”,主要有二义:一表事物起始阶段,如《诗经·秦风·权舆》谓“不承权舆”;二指草木萌芽状态,如《大戴礼记·诰志》谓“百草权舆”。据此而言,鲁迅将唐前视为中国小说的起始、萌芽时期,而中国小说成熟期在唐代,其标志性文本即唐传奇小说。《中国小说史略》称:“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唐人“始有意为小说”,遂成为不刊之论。
那么,“古小说”何以被视为中国小说起始、萌芽时期作品?唐传奇小说何以被视为“有意为小说”?这涉及“古小说”、唐传奇小说撰述方式质的不同问题。“古小说”撰述方式,鲁迅概括为“采集”“纂缉”,而非“自造”。《汉书·艺文志》称小说家“出于稗官”,《中国小说史略》论析:“然稗官者,职惟采集而非创作。”论殷芸《小说》,称其“采集群书而成”。论《世说新语》:“然《世说》文字,间或与裴郭二家书所记相同,殆亦犹《幽明录》《宣验记》然,乃纂缉旧文,非由自造。”指出志人小说、志怪小说所载,非为撰述者个人杜撰、“自造”。鲁迅的论断,符合这一时期小说撰述的状况;干宝《搜神记序》称“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访行事于故老”,道出当时志怪小说及志人小说流行的写作模式,这正是“非由自造”的明证。古小说这种撰述方式,导致小说内容间或重复,即同一传闻故事,不同的撰述者分别载述之。鲁迅称《世说新语》“间或”与《语林》《郭子》“二家书所记相同”,即指这一现象。志怪小说也如此,检阅《列异传》《搜神记》《搜神后记》《幽明录》等,可见同一传闻故事,每每出现于不同志怪小说集。唐传奇小说撰述方式则有质的不同,即从“古小说”的“采集”“纂缉”“非由自造”,而走向有意识的“创造”。《中国小说史略》称唐传奇小说“则即意识之创造矣”,“大归则究在文采与意想,与昔之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矣”,指出传奇小说是作家自觉虚构的产物,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家创作传奇小说的目的,或寄寓,或娱乐等。据此而论,唐传奇小说契合今人小说观,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此“小说”当然是今人小说观之“小说”,而非其他。近年来有学者质疑、否定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观点,实是未能系统明了鲁迅的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立场与小说史观。
须强调的是,传奇小说仅为唐代文言小说之一部分,而非全部。唐代依然有大量志怪小说、志人小说涌现,这些小说基本沿袭“古小说”撰述方式。如此,则唐代文言小说就出现两种撰述方式并存的态势,且这一态势延及后世而更为复杂:一个作家既采“古小说”撰述方式,又采传奇小说撰述方式,因而一部小说集中乃出现不同撰述方式的作品。兹以蒲松龄创作为例说明,作为文言小说巅峰之作,《聊斋志异》中不乏“采集”“非由自造”的小说。譬如,《赤字》载:“顺治乙未冬夜,天上赤字如火。其文云:‘白苕代靖否复议朝冶驰。’”此事《池北偶谈》卷二十六亦载,称“沂莒间皆见之”,其事非蒲松龄、王士禛虚构,乃记见闻。再如,《聊斋志异》中一些小说,来自友朋或他人讲述,如《鸲鹆》末注“毕载积先生记”,当是蒲松龄在毕家坐馆,馆主毕际有讲述的故事;《侯静山》叙高珩家事,当是高珩讲给蒲松龄听的,等等。这一类作品,非蒲松龄个人虚构、杜撰,其撰述方式承自“古小说”。当然,代表《聊斋志异》艺术水平与成就的,是蒲氏精心构撰,寄托着对人生、社会思考,有所寄寓的小说;这一类作品,乃继承唐传奇小说撰述方式。纪昀曾批评《聊斋志异》“一书而兼二体”(盛时彦《姑妄听之》跋),即《聊斋志异》包括“小说”“传记”两种体例,指责其体例不纯。这自然是皮相之谈,实与纪昀不承认传奇小说的“小说”名分有关,但既指明《聊斋志异》存在“二体”,体例不同,写法则异,说明纪昀已敏锐地意识到文言小说存在两种撰述方式这一事实。两种撰述方式并存始于唐代,非为偶然,乃是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必然结果!
作为中国小说史学的奠基者,鲁迅辑录《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撰述《中国小说史略》,这四种著作,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集中于文言小说,一为唐前,一为唐宋,展示了文言小说从起始、萌芽,到成熟的文本;《小说旧闻钞》则“取关于所谓俗文小说之旧闻,为昔之史家所不屑道者”(《再版序言》),重在白话小说,首列《大宋宣和遗事》,昭示宋代以后中国小说发展的新方向,即通俗白话小说崛起,辑32种白话小说资料。当然,宋以后文言小说依然不衰,乃辑《剪灯新话》等9种文言小说资料,足见其史识!质言之,鲁迅从中国小说发展实际状况出发,坚持古今结合,坚持文学立场,构建中国小说史话语体系,至今不失其示范作用与启示意义。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19日 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