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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志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民生保障教研室主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出重要部署,并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深刻揭示了就业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新时代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和不确定性因素依然突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具有现实紧迫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1.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内涵特征
所谓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就是将就业优先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容良性互动、结构优化与就业提质相互促进、创新驱动与就业赋能有机统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劳动者,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根基。
从理论维度来看,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打破了“唯GDP论”的片面发展观,重构了发展质量的评价标尺。传统发展模式以经济增速和物质产出为主要目标,就业被视为经济增长的派生结果,可能导致出现增长型失业现象。而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核心目标,将就业数量充足、就业质量提升、就业结构优化、就业公平保障作为衡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要求在制定经济政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创新时都要充分考虑就业效应,实现“增长带就业、就业促增长”的良性循环。正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所明确的,要“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当代诠释,也是对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的重要推动。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2026届上海高校毕业生秋季校园招聘会暨长三角联合招聘会”现场。新华社发
从时代内涵来看,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适配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现实需求,回应了新时代的就业新课题。当前,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人口发展呈现的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以及经济数字化转型等对就业的影响逐步加深,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凸显;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提升就业质量已经成为劳动者的迫切愿望。同时,我国在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达1300万人,保持了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正是立足这些新变化新成就,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实现对传统就业模式的升级和新就业形态的规范,让发展既充满活力又兼顾公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撑。
从价值维度来看,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的根本立场。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尊严实现。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就是要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将就业质量和数量作为衡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使发展过程成为扩大就业、提升劳动者福祉的过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经济发展与就业保障、短期稳岗与长期提质、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从产业、创新、区域、制度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起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实践体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路径探析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必须强化党的领导,凝聚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以产业升级拓展就业空间,以科技创新提升就业质量,以区域协调优化就业布局,以制度保障筑牢就业底线,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通过劳动创造幸福生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
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核心,夯实就业扩容提质的产业基础。产业是就业的“容器”,产业结构决定就业结构。要立足我国产业发展实际,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在第一产业领域,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培育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就业增长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6.0%,高于城镇1.8个百分点,其中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发挥了关键作用。在第二产业领域,一方面要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通过智能化改造和设备更新,减少简单重复劳动岗位的同时,培育更多技术技能型岗位;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在第三产业领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不断细化优化社会分工,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物流、金融、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这些领域就业弹性大、吸纳能力强,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202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6.7%,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8.8%,成为就业增长的“稳定器”。
以科技创新与技能提升为支撑,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也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抓手。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既要发挥科技创新对就业的“创造效应”,也要通过技能培训消减其对就业的“替代效应”,实现创新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方面,要推动科技创新与就业协同发展,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兼顾就业效应,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这些企业不仅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也是吸纳高素质劳动力的重要平台。同时,要规范和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明确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让新就业形态成为就业增长的“新引擎”和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已达8400万人,成为吸纳灵活就业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要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增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定制化培训,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以区域协调发展为抓手,优化就业空间布局。我国地域辽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就业资源分布不均,东部地区就业机会多但竞争激烈,中西部地区就业机会相对不足。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要依托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就业空间布局,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和要素优化配置,在中西部地区培育一批区域经济增长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引劳动力就近就业。完善区域就业协作机制,建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就业帮扶长效机制,通过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合作、就业信息共享等方式,促进劳动力跨区域有序流动。同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县城和中小城市就业承载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让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安居乐业。
以制度保障为底线,筑牢就业公平与权益保障防线。公平就业是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重要特征,权益保障是劳动者安心就业的基本前提。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为劳动者提供公平、稳定、有保障的就业环境。一是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将就业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体系,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制定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就业效应,形成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组合。二是维护公平就业权益,坚决纠正各种就业歧视,包括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学历歧视、地域歧视等,完善公平就业保障制度,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要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规范企业招聘行为,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2024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社会保障对就业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四是健全帮扶援助体系,实施精准就业援助,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帮扶补贴、专场招聘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23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