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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4-07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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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与思考】

  作者:王雪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气候变化对人类生态以及全球政治和经济的影响不断升级,贸易绿色化发展成为各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路径,也是我国实现绿色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契合点。近年来,我国积极构建绿色贸易政策体系,从商务部出台《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为绿色贸易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并营造出良好政策环境。

  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是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把握好二者关系,实现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是当前亟待回答的理论和实践命题。

  贸易对环境具有多重影响机制。国际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与技术效应。规模效应,是指贸易会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在技术水平和产业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可能带来资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加;结构效应,是指各国基于比较优势进行国际分工,若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是资源密集型或污染密集型产业,则可能加剧环境压力,反之则有利于环境改善;技术效应,是指通过扩大竞争与技术扩散,贸易有助于促进绿色生产技术和环境管理经验的全球应用,从而促进环境改善。伴随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当市场扩张足以支撑绿色技术的成本投入时,规模效应就有利于环境保护;结构效应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贸易结构是否匹配由要素禀赋决定的最优生产结构;技术效应中技术扩散的方向与强度具有选择性,发展中国家也可能通过积极创新实现绿色技术能力的积累,并不断释放环境治理的潜能。

  贸易深化背景下环境责任的界定具有复杂性。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区域化、供应格局多元化的趋势渐盛,商品生产地与消费地的地理分离日益显著,带来了环境影响的跨国转移。部分发达国家在享受进口制成品福利的同时,将部分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通过贸易隐含在了出口国的生产环节。这种“碳足迹”与“污染足迹”转移的现象,使传统的、以国界为限的环境责任核算体系面临挑战。这意味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治理,必须超越单纯的生产端视角,最大程度涵盖整个产业链,实现生产端与消费端并重,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绿色贸易是实现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路径

  由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生态问题日益凸显,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极为迫切,环境保护已从单纯的国内治理议题,上升为国际政治经济博弈的重要领域,绿色贸易壁垒逐步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新焦点。推动绿色贸易高质量发展,既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主动作为,也是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现实需要。

  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绿色治理规则加速重构,绿色贸易成为大国竞争的重要赛道。近年来,各国纷纷提高环保准入标准、设置差异化绿色贸易门槛,传统高耗能、低环保产品的国际市场空间持续压缩,粗放型贸易模式难以为继。同时,全球对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绿色服务的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捕集利用等绿色产业迎来快速发展机遇期,成为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既是我国稳定外贸基本盘的现实需要,更是抢抓全球绿色产业风口、提升国际贸易领域话语权的重要选择。

  从国内发展看,拓展绿色贸易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我国推进绿色贸易发展,可以有效倒逼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环保标准,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加快绿色转型,从而推动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我国加快发展绿色贸易,能够优化全球资源配置,扩大优质绿色产品的进口,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向纵深推进。绿色贸易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高度契合,通过调整进出口贸易结构、推广绿色物流模式、规范碳足迹核算,能够有效管控贸易相关领域的碳排放,为“双碳”目标落地见效筑牢贸易根基。

  推动绿色贸易发展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绿色贸易,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充分彰显了在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和绿色转型中的大国担当。发展绿色贸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我国将持续完善绿色贸易政策体系,并不断巩固和提升绿色贸易服务全球的能力。

  我国持续推动贸易绿色化进程,成为外贸创新发展和绿色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经过多年系统布局与持续投入,我国已初步建成规模领先、体系完备的绿色产业支撑体系,覆盖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储能设备、节能环保装备等多个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绿色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带动绿色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25年我国绿色贸易领跑全球,绿色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全球供给,其中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产品出口表现尤为突出,出口额已增长至2020年的3.5倍。作为全球绿色商品和服务的主要贸易国,我国积极引进海外绿色产品、技术和设备,有力推动国内减排能力提升,形成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我国通过提供高质量的绿色产品与服务,有效促进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能源转型与减排进程,为促进全球产业链绿色升级,加速实现气候行动目标,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绿色经贸体系,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加快推动绿色贸易高质量发展。2025年10月,商务部发布的《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是我国为推进绿色贸易发展制定的首个专项政策文件,提出了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等多项针对性举措,为发展绿色贸易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实现了我国绿色贸易规则从政策引导向法治规制的升级。政策支持体系的不断健全,为我国绿色贸易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新时代新征程,我们需要继续深刻把握绿色贸易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让绿色成为国际贸易的鲜明底色。既要依托绿色贸易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又要借助外贸优势推动国内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让绿水青山持续释放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唯有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才能推动我国对外贸易持续行稳致远,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双赢,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更大力量。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07日 11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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