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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
光明日报记者 刘华东 光明日报通讯员 弋涵
手机下单后,无人机随即启动快速配送,仅仅过了约15分钟,来大陆参访的中国国民党主席郑丽文就接到了“从天而降”的珍珠奶茶,喝一口温热的奶茶,她由衷感叹“低空经济是未来趋势”。
自2021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把低空经济纳入国家规划以来,“低空经济”写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连续三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地新政不断出台、企业纷纷落户、各类航空器激增、应用场景拓展。与此同时,飞行监管、安全防控、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新挑战也随之而来。传统空域管理模式已难以适配低空经济运行特性,低空管理领域的制度短板亟须补齐。
目前,低空领域立法呈现什么态势?如何让低空经济在法治环境下茁壮成长?光明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山东青岛翊蓝航空有限公司员工在调试无人机。新华社发

我国首款7吨级固定翼运投无人机长鹰-8在河南郑州上街机场首飞成功。新华社发

2025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与会人士在大会展览区参观、交流。新华社发

四川成都彭州市的国家级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天空之眼”,工作人员在试飞一款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产品。新华社发
低空经济,正在改变你我生活
在险冠天下的华山,上山能负载30公斤食品、日用品,下山能带走30公斤垃圾,以往人工挑运要走六七个小时的路程,如今无人机15分钟即可抵达,而这样的无人机每天可往返25趟。
对急需输血的急危重症患者来说,早一分钟用血,就多一分生机。在江苏南京,从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到浦口区人民医院,通过低空紧急血液运输通道配送血液耗时仅15分钟,较传统方式缩短60%的时间,有效避免了交通拥挤带来的延误风险。
说起辽宁大连得利寺镇产的樱桃,皮薄肉厚汁多,当地人无不自豪。可一说起运出去卖,全镇每年近3000万元的运输费让果农直摇头。自从有了无人机将果子运到民航集散分拣中心,物流效率提升了50%不说,还少了颠簸损耗,果品都更好了。
…………
近年来,大江南北、各行各业,低空经济新业态正在快速成长。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统计分类包含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等4个大类,具体包括23个中类、65个小类。2025年,我国实名登记无人机总数突破328万架,累计飞行4530万小时。它们在贵州的茫茫大山间轻松翻山越岭,开展涉农电路巡检;在内蒙古人迹罕至的戈壁里勘测,为公路工程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在海情复杂的水域开展护航,协助水上救援……科幻电影里的未来场景正一步步走进现实,低空经济已经初步渗透到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生活娱乐、农林牧渔、应急救援、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曾经只有飞鸟和少数飞行器光顾的空域,将成为人类的新生活空间。
“低空经济的本质,不是关于飞行器,而是关于人。”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副院长张洪海所言,低空经济不是把地面交通“搬”到天上,而是重构一套全新的立体交通运行规则。“它会像自来水、电力、移动网络一样,悄悄融入并彻底改变你我的生活。”张洪海说。
应加快低空领域立法进程
2024年年末,一场被戏称为“卖天”事件的招标项目在网络上赚足了眼球。山东济南平阴县以9.24亿元出让“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最终因低空权利属性规范不明确而草草收场。
低空经济的创新探索,必须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近几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加快低空经济立法,“十五五”规划纲要也提出推进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
2023年,《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明确了实名登记、飞行审批、空域管控、安全责任等核心规则,成为当前无人机监管的核心依据。2025年12月修订的民用航空法也增设发展促进专章,明确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推动建设民用低空飞行和应用相关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适应低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航审定、飞行管理等制度和标准。在此期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民航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等规则、标准相继出台,各地也竞相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形式,对低空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保障、安全管理等作出规定。
既然已有了这么多立法探索,为什么还呼吁加快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表示,我国已有了以民用航空法为核心,以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组成的法律框架,但这些规范主要适用于传统民用航空。近年来数量剧增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也大都着眼于宏观规划,“可以说,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对于低空领域相关法规的制定都还处于初级阶段,低空领域各项法律问题,都存在进一步细化研究的空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低空领域立法之所以难以推进,是因为要在技术飞速迭代过程中定规则,且没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既要兼顾产业发展,又要保障公共安全;既要统筹考虑国防安全、产业发展、城市治理等各领域,又要协调制造运营、空域管控、综合保障等多链条各环节;既要规定权利属性,又要划定责任归属,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由此,目前立法采取审慎原则,为实践发展留下较为灵活的法律制度空间。
“法治的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吕红兵表示,目前的试点推进、地方先行,是一种较为稳妥的方式。但从现阶段来看,民航、公安、工信等分别出台部门规章、行业规范,易造成管理权限分散、权责边界模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低、约束性也弱;地方立法的“百花齐放”,在大胆探索积累经验的同时,也有可能形成各地标准不统一、规则难衔接。
“应当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在实践成熟的基础上,要尽快形成全国统一、全域协同、安全可控的基础运行体系,从国家法治层面实现低空领域的‘车同轨书同文’。”吕红兵认为。
让违法行为寸步难行
“今天用这个穿一下云,看警察叔叔来不来找我!”
“要不是飞机飞得快,我早就撞上去了!”
…………
近几年,民用无人机的普及,让不少“山和大海”“诗和远方”呈现在人们面前。但与此同时,民用无人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也呈现高发频发态势,有视频博主公开“叫板”公安机关,违规飞行、超高“黑飞”,还有不少人利用无人机猎捕野生动物、窃探公民隐私,严重扰乱空域安全秩序,甚至还对民航安全造成威胁。今年2月,公安部公布8件无人机“黑飞”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多为破解无人机飞行高度限制、禁飞区域限制,违规飞行甚至超高“黑飞”等犯罪行为。
“有关部门公布典型案例,既给人以警示,也为一线提供了执法的参考和导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蔡元培分析,在民用无人机监管方面,目前的规则体系相对原则,尤其是违规责任条款尚不完善,在一线执法可操作性方面有所欠缺,难以形成有效震慑。目前,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技术手段有限,各部门在职责分工、执法权限等方面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带,也难以有效打击低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这让不少人有了“违法成本低”的错觉。“但这并不能成为任何人违法犯罪的理由。”蔡元培说。
据了解,今年1月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将无人机违规飞行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范畴,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十日以下拘留。
“未来除了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还要建立强大的执法队伍,明确执法力度,推动无人机监管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处罚。”蔡元培表示,“未来低空领域的发展,应当像当今交通管理一样规则完善、权责分明,让合规的飞行器在制度的保护下畅行无阻,让违规行为寸步难行。”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18日 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