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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法学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4-24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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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作者:张文显(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

  法学是良法善治、经国序民之学,是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之一。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十周年之际,回顾十年来中国法学的发展历程、重大成就、深刻变革,有助于进一步坚定自信,持续推进中国法学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加快构建中国自主、中西交融、古今贯通的法学知识体系,为开辟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法治与政治息息相关,恰如一枚硬币之两面。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这种内在关联,必然使得作为法治实践理论表达的法学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也必然要求法学工作者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牢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十年来,法学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以及对外法治斗争等领域,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深入分析阐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与西式民主法治、“宪政”、“三权分立”、“两院制”等的根本区别,以科学理论和生动实践正本清源,破除西方法治话语体系的误导与束缚。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清晰头脑与政治定力,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

  跟进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石,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界逐步形成的学术传统,也是党的领导下中国法学得以持续发展进步的重要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以良法善治引领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伟大实践中,深刻阐明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以及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系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重大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研究阐释,是新时代中国法学的首要政治任务与第一学术议题。法学界秉持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以“两个结合”为科学范式,以学理化阐释、体系化建构、学术化表达为方法路径,为党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充分学理论证与支撑。特别是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这一重要思想以来,相关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显著拓展。例如,法学界深入研究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理论支点问题,以及“全面依法治国论”“法治体系论”“法治轨道论”“依规治党论”“涉外法治论”“法治中国论”“全球法治论”等一系列原创性理论,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与哲理,并将研究延伸至法治各具体领域,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宪法理论、人权理论、民事法治理论、刑事法治理论、法治政府理论、法治经济理论、法治社会理论、生态环境法治理论、诉讼理论以及中华法治文明观等。由此形成了以体系化学理化研究为主体,辅以领域化、大众化、国际化、跨界化研究的多维格局,产出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研究》等。这些成果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科学方法,也为不断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贡献了重要理论资源。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推动法学理论创新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中国法学理论创新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源头活水。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潮头,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立足实践、深入实践、感悟并把握实践,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创新成果与丰富经验,从中提炼出原创性的概念、范畴、判断和理论,形成有规律性的新认识,概括出有时代感的新命题,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支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

  十年来,法学界立足国情与具体实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以及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任务,科学凝练研究方向,提出和阐释了一系列具有时代性、统领性的核心议题与课题。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深层次融入法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人权文明;在法治与公正道路上推动共同富裕,在共同富裕实践中推动法治变革与法治现代化;科学把握以算法为中心的智能社会法律秩序,构建多元共治的数字治理体系;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与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法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研究,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美丽中国;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国际法治协调发展;全球法治文明比较与互鉴研究等。

  以这些议题和课题为引领,法学界凝聚研究团队,搭建研究平台,交流与推广研究成果,推动个体学术研究与有组织科研攻关相结合。统筹推进法治实践前沿与法学理论前沿研究,精准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体实际,高度重视以实践前沿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并据此选择研究范式与方法,形成了引导学术走向、建构学术共同体的理论格局;同时,精准判断以实践前沿为基点的理论前沿,把握中国法治的时代之问与人民之问,开展具有解放思想、指导实践、引领未来意义的科学探索,把论文写在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产出了一大批具有引领性、标识性、显示度的理论成果与学术产品,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发展道路与实践逻辑,以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强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主体性、自主性与时代性,提升中国法学在世界法学舞台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坚持“魂脉”“根脉”有机统一,加强中华法治文明研究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魂脉与旗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根脉与富矿。坚守好“魂脉”与“根脉”,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和前提。

  十年来,法学界坚持“两个结合”,推动“魂脉”与“根脉”有机统一。广大法学研究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引,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贯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历史视野,融汇理论与实践、具体与抽象的思维逻辑,在数千年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基础上,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逻辑、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与中华法治文明发展的历史逻辑有机统一。

  中华法治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的法治思想与深邃的政治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十年来,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更加重视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在解放思想和正本清源中,有力破除了近代以来因西方法治文化冲击而形成的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以及妄自菲薄、数典忘祖等文化心理,以坚定的文化自信和历史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国法学理论的历史文化基础更加坚实。

  倾力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进一步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法学界深刻认识到,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既是中国法学知识生产方式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重塑世界法学学术版图的关键契机,将推动实现从西方理论“搬运工”向中国理论创造者、世界学术贡献者的根本转变。

  十年来,中国法学界勇毅先行,汇聚优势学术力量,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为主干,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基因,以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学术传统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全力以赴推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总体上看,法学界将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作为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分四个阶段稳步推进。第一阶段,开展基础理论与方法论研究;第二阶段,推进部门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第三阶段,开展领域法学、新兴交叉学科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第四阶段,进行集成性、系统化构建,努力形成一系列原创性、引领性、高水平研究成果。近两年来,法学界以编写“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学科手册”为牵引性重点工作。该手册涵盖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生态环境法学、社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十六个主干学科以及立法学、社会治理法学、涉外法学、数字法学、国家安全法学、人权法学等六个新兴交叉学科。各学科均由本领域主要学科带头人担任首席专家,组织精干团队编写。每个学科手册的体例统一包括四个部分:本学科知识体系的历史沿革和现状;本学科的标识性概念;本学科的原创性理论;以本学科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为主干而形成的自主的知识体系框架结构。

  加快推进法学人才队伍建设

  法学工作者肩负着推动新时代中国法学变革发展的光荣使命,是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的主体力量,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有深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构建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具体到法学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把“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将法学人才队伍视为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针对法学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言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带动学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专家学者”,并要求“根据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建设要求,形成梯次化法学教师队伍和学术创新团队”。

  十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协同,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法学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法学工作者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形成了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法学根底深厚、专业素质优良、熟悉中国国情、通达古今内外、梯队衔接、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法学人才队伍。例如,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爱民、学贯中西、融通古今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其中高铭暄、张晋藩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王家福、许崇德获得“改革先锋”称号,孙国华、王家福等学者被评选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同时,形成了一大批理论功底扎实、学风良好、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出一大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青年理论骨干和法学后备力量,为中国法学可持续发展铸就了坚实的人力保障。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24日 11版)

[ 责编:赵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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