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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论好句今读】
作者:林小云(华侨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李贽(1527—1602),字宏甫,号卓吾,明代文学家、思想家 资料图片
初夏的泉州古城城南,凤凰木灿烂盛开,古朴、清幽的李贽故居静静矗立,不时有游客进入观瞻,领略这位明代文学家的思想锋芒和人格魅力。如这一座老屋历经数百年依然守望着一城文脉,他的文艺观念至今依然具有穿越历史时空的深刻洞察力和蓬勃生命力。
李贽在《焚书·读律肤说》中说:“盖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是可以牵合矫强而致乎?”他认为文学生发于人的自然情性,不可以“牵合矫强”,否则就失真了,因此创作应当是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和表现。这种“重情”“贵真”的文学审美观,与他在《童心说》里所说的“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视“童心”为“绝假纯真”之“文心”是一致的。在《杂说》中,李贽还提出“造化无工”,意思是为文应该“如化工之于物”,即如同天地化育万物一样自然而然。这些表述都突出文学是情感萌动时不得不发的产物,强调文学创作要秉持“最初一念之本心”,坚守自然本色,反对雕琢模拟、刻意造作。
“重情”“贵真”是古代文学传统中一以贯之的理念。《周易》说:“修辞立其诚。”《庄子》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毛诗序》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司马迁提出“发愤著书”说,韩愈倡导“不平则鸣”,元人杨维桢提倡“诗本情性”,公安派主张“独抒性灵”,黄遵宪力主“我手写我口”等,都可视为这一理念在不同时代语境的阐释和生发,内核都强调创作必须自然地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
当然,不同时代语境下“情性”的内涵有所不同。李贽所言“情性”是指未被义理、闻见、世俗功利污染的本真心性,针对的是晚明时期统治者要求文学成为承载万世纲常之理的工具,以及当时文坛上复古之风炽盛这一历史背景。他将“真实”“自然”置于“礼教”“法度”之上,认为文学是情的艺术而非理的附庸,是个体生命精神的外化而非礼教的传声筒。这一主张打破程朱理学与复古派的双重桎梏,促进文学思想中“道”与“美”关系的重构,不仅对明清、近代的文学理论和创作实践有着重要影响,对当代文艺创作现场也依然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特别是对于当下如何平衡技术重构和人文原创、范式规则与个性表达之间的关系,李贽“发于情性,由乎自然”这一命题中蕴含的重情、贵真、崇尚自然、尊重个性等理念能给予我们不少启发。
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开始介入当代文学创作生产、传播和评价全流程,在提高创作效率、创新文艺形式、拓展文艺边界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对文学创作的主体结构、创作范式、内容形态、审美体系等产生深刻影响。然而,人工智能内容生成的底层逻辑,是对既有海量人类文艺数据进行概率建模、择优采样、关联拟合,并不具备跳出既有文艺存量,从现实体验中生发内容的原生创造力。因此,人工智能时代的文艺创作如果缺乏人类原创的充分介入,则会产生内容和形式的同质化、模式化、空洞悬浮、缺乏人文内涵等问题。发展到极端,甚至可能让文艺创作者沦为大模型的指令输入员,或者数字内容生产的修改技工,让创作活动从丰盈的精神生产退变为机械的参数调试。
避免这些弊病的关键在于处理好人工智能时代文艺创作的人机关系定位、创作方法论、审美原则等问题。李贽“发于情性,由乎自然”的文艺观念,道出文学源于个体情性和生命体验,顺应人的自然本心。而人工智能仅可以复刻情感符号、模拟性情,不能成为文艺创作的真正主体。因此,在人机关系定位上,人应当是文学创作的主体和本源,人工智能则扮演辅助、协作的角色,共同建构一种以人驭技、情性为核、自然为尺、AI为用的人机关系范式。在创作方法论和审美原则层面,如李贽所云:“追风逐电之足,决不在于牝牡骊黄之间;声应气求之夫,决不在于寻行数墨之士;风行水上至文,决不在于一字一句之奇。”创作者应当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人工智能无法触及的领域,比如独特的生命体验、深刻的情感洞察、基于自身经验的审美判断,坚守文学创作的人文立场、自然风格和真诚品质,避免滥用人工智能所带来的套路泛滥、程式堆砌、牵强矫饰和刻意炫技等问题。
当然,文学创作没有固定不变的套路,但有一定的范式规则,即文学创作积淀形成特定的规范性体系,包含题材类型、体裁体例、艺术技法、叙事逻辑等,为文学创作提供基座依托和坐标参照。个性表达则是创作者对自身的感知经验、人格个性、情感世界等进行富有个人审美趣味的艺术呈现。当前,平台规则、算法逻辑开始深度介入,影响甚至改写文学创作的范式规则,有些创作者试图放弃思想和表达的主导权,过度适配平台规则、算法偏好和流量热点,导致范式规则有可能从经验参考异化为生产模具的危险。李贽所处的时代,前后七子倡导的复古运动因为泥古不化导致严重的范式危机,文学失去审美的本质特征,于是他有针对性地提倡文学的个性表达。当下文学创作实践已经显现出范式规则对个性表达过度挤压的倾向,这不仅会导致创作中思想深度和人文质感贫弱、情感独特性和艺术创新性匮乏等问题,也可能使创作范式本身因缺乏创新、难以迭代而面临困境。当下的文学创作者,不能被平台规则和算法逻辑主导的范式规则绑架,沦为李贽笔下被格律束缚、情义尽失的“诗奴”,也不能完全抛弃规则,而成为“以不受律为洒脱,实则粗鄙失控”的“诗魔”。应如李贽所言:“性格清彻者音调自然宣畅,性格舒徐者音调自然舒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有是格,便有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谓也。”也就是说,既关注个体的生命体验、情感认知和审美趣味,又能让范式规则成为文学创作的“化工”之器。
文学创作如何忠实于人的切身感受和内在情感,是文艺理论的基本课题之一。当前的文学创作生态中,如何处理好人工智能技术使用与人类本真创作、数字资本与人文本位、算法逻辑与自然情感之间的关系,正在成为难以回避的焦点问题。李贽提倡“发于情性,由乎自然”,期待文学创作者基于本性、诚心,尊重原初的情感悸动,以富有情义的笔触进行率真、洒脱的表达,这为我们直面上述问题提供了一条切实的路径。
《光明日报》(2026年06月17日 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