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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比较的有效性与有限性——关于新见秦刻石讨论的艺术史反思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8-10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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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硕(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

自青海省玛多县扎陵湖北岸发现秦刻石以来,学界展开了密集且深入的讨论。随着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论证并公布了科学检测结果,学界关于石刻真伪的争议渐趋平息,但如何对其形成准确、客观的认识,并有效地纳入相关领域的知识系统之中,则仍有持续讨论的必要。

对像尕日塘秦刻石这样既重要又盲点颇多,甚至在既有知识范围之外的早期书迹,展开包括真伪鉴定在内的各方面研究,自始便需要多学科、跨领域的协作。反过来说,积极面对、有效回应尕日塘秦刻石带来的疑问与挑战,亦可成为相关领域观照自身、增进交流的珍贵契机。正如相关讨论所呈现的:公布石刻的图片之后,首先要准确释读文字并厘清文本,以古文字学最擅胜场,继而以秦汉历史地理与石刻考古的研究最为核心。此外,以论证文字书刻风格为主的艺术研究,亦有成果问世。值得关注的是,参与讨论文字书刻风格的学者观点之参差、结论之对立,既不逊于其他领域,亦远较此前关于东汉《张迁碑》、东汉《肥致碑》、传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帖》、传苏轼《怪木竹石图》、传黄庭坚《砥柱铭》等的真伪讨论为甚。因而,深入且严肃地剖析围绕着尕日塘秦刻石文字风格的讨论,不独会推动讨论的深化,更能从方法论的层面助益书法风格研究的更新。

风格比较的有效性与有限性——关于新见秦刻石讨论的艺术史反思

  故宫博物院藏明拓《石鼓文》(局部)

  图片为作者供图

学者们之所以会对尕日塘秦刻石的书刻风格形成如此参差的认识,除却由于最初公布的原石图片不够清晰之外,至少有以下四个原因:

其一,如赵超《中国古代石刻概论》所言,从中国公共性纪念石刻发展的历程考察,先秦时的秦国与后来的秦代虽然先于东方诸国受到西来的树石传统的影响,但此时公共性纪念石刻及其镌刻本身,皆未能形成成熟的规制,因此与东汉以降的“树碑立石”传统有别。

其二,目前引入对比的秦文字见于石刻、简牍、诏版、玺印、封泥、权、量、兵器、虎符、币、陶、玉之上,数量、品类虽看似不少,但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字究竟在什么层面上才能比较,需要进行复杂的界定。秦文字的精微面貌、发展轨迹、地域差异等,亦囿于材料的多寡不均,难以述说周详、取得一致性意见。而与尕日塘秦刻石性质、规模相似的铭石文字尤为稀缺。

其三,许多学者在展开风格比较时,无法亲赴原址考察,只得依赖收集图片、截图字例,这无可厚非。但倘无字形的具体差异,而是进入视觉审美的界域,则需要严肃追问,割裂上下文、抹平物质性的截图,如何在比较风格时发挥作用、准确传达出图片背后的信息。

其四,部分晚起的术语如“玉箸”“科斗”“倒薤”与“行气”“笔势”等,亦被引入讨论。但关涉字体或书体名称者,几无例外是滞后性明显的“追赠”,其中有多少是实指、多少是修辞,它们原本对应什么书迹,这些书迹又与尕日塘秦刻石有多少可比性,恐难确知。而关涉书法本体者,从文献层面或可以找到较早的出处,但其具体所指与应用方式,又必然倚赖引用者的文本理解、审美趣味甚至书写经验,故而这些术语的实际作用,亦应再做评估。

由此,我们可以从尕日塘秦刻石及其争论出发,讨论关于石刻铭文风格研究的三方面问题。

一是风格的参照系。参照系的问题,本质上即是否可比、如何比的问题。如前所述,在不涉及字形具体差别的前提下比较风格,首先要在不同类型的书迹中构建起可比性高低的序列,且其核心参照对象必须是真品,或蕴含可证明的真实成分者。以尕日塘秦刻石为例,最堪比勘的乃是秦始皇东巡所立“秦七刻石”;其次是《石鼓文》、秦公大墓石磬、阎良刻石等;然后是诏版、权、量、兵器、虎符、货币、玺印、封泥、陶、玉等;再次是各式简牍墨书。但纵使是秦始皇东巡所立诸石,亦难简单依凭:其一,《之罘》《东观》《碣石》三石早佚,无从讨论。其二,《峄山碑》“原石”早毁,且文本未为《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今见者乃五代徐铉摹、宋郑文宝刻。其文本特别是字形、书刻风格即使并非后来虚造,能在其中窥探到多少“秦时明月”,亦颇堪疑问。至于今见《会稽》,乃清钱泳据元申屠駉家藏本重刊,本质是衍生品之衍生品,去古逾远矣。其三,据宋松等研究可知,久负盛名且频被引证的传明人安国旧藏《泰山刻石》53字本、165字本,皆系民国初年秦文锦所伪。基于此,除今传《泰山》《琅琊台》残石之外,恐只有存字不多的少数二石旧拓可资比勘。加之近年马成名指证享名百余年的传明人安国石鼓斋旧藏《石鼓文》“先锋”“中权”“后劲”三本亦为秦氏赝造,而非北宋旧拓,则围绕此三本构建出的《石鼓文》乃至先秦铭石文字风格的认识,亦亟待廓清。

所以,传世秦文字中最堪与尕日塘秦刻石进行风格比较者,仅有极小一部分。而这一小部分与尕日塘秦刻石的性质等仍有距离,故此处称“最堪”,仅是比下有余而已。其余众多书迹虽为秦时真品,但要审慎追问的是:它们与尕日塘秦刻石文字的风格真的可比吗?如可比,是在什么层面上比较,又怎样才能准确且适度地比较呢?时下习见的依靠微信或QQ截图进而制表并置之法,真的准确且合适吗?

二是风格的来源。欲进行有效的风格比较,需对哪些因素能够影响文字的书刻风格有通盘的认识。对此,我们可以在启功《古代字体论稿》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层次。其一,物的层次,包括书写与刊刻工具、载体(包括原作与衍生复制品的材质)、用途或功能、文本形态与性质等。其二,个人的层次,包括家庭背景、教育经历、文化修养、社会阶层、书写与刊刻技术、脾气秉性、具体情境中的心态与考量、用字习惯、艺术表达的意愿或自主性、写刻工作的要求与性质、受大师及流派的影响等。其三,宏观的层次,包括字体演进情况、时代风气、地理条件、经济水平、制度与政策条件等。概言之,对于任一特定的书写或刊刻者而言,上述宏观层次中的某些因素或是常量,其他因素俱属变量,且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之,任何一件书迹,如尕日塘秦刻石的风格,乃是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复杂影响。我们甚至可以说,风格的近似或差异,乃是由其中常量、变量的作用关系所决定的——近似者常量多、变量少,差异者则相反。但出于常理可知,即使身处同一时代、地域、阶层甚至流派、交际网、家庭之中,近似亦非无限度、想当然的,“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或许是更为常见的现象。换言之,恒常是相对的,变易是绝对的。正由于此,纵使两件书迹在一些因素上共性较大,若在另一些因素上颇有出入,其呈现出的风格仍有很大可能是不同的。对于那些时间较早、语境残阙、存世稀少的铭刻而言,可能尤为如此。

三是风格作为历史问题。上述常量的存在与作用,使得风格比较有了必要的基础,亦为各领域学者的整体把握乃至“观风望气”提供了条件,所以这一以简驭繁的方式广为人用。惟细究起来,其施用于“求同”上固极妥帖,遂能在梳理脉络、区分类型上大显神威。然如何有效“存异”?则犹有可深究处。

盖由诸多变量出发,欲客观、切当、充分地阐述这些差异、特色与非典型,需将看似虚玄的风格异同问题,转化为具体而复杂的历史问题。尤其是要以系统性的专门论证,而非是否符合“主观感受”“既有印象”的简单裁断,去处理如尕日塘秦刻石这样非典型甚至与既有认知有出入的书迹。此前如李零《秦汉礼仪中的宗教》谓《石鼓文》乃应祭祀活动而为,或与雍五畤有关。倘此说属实,便为其书刻实践搭建出一个颇为严肃的礼仪语境,这自然要较学界因株守《石鼓文》为田猎题材诗歌而无所落脚的风格描述更有意义。又如美国学者柯马丁《秦始皇石刻:早期中国的文本与仪式》谓秦始皇东巡所立诸石“是一种表演,既是对宇宙场所的定义、征用,又留下了征服的印记”“彻底消除了各个地方统治者的多视角记录,并代之以一个最高统治者的单一的中心视角”,亦为我们更深刻地把握《泰山》《琅琊台》残字(不仅是文本)中的秩序感、装饰性提供了参考。与之相较,关于尕日塘秦刻石的深入研究虽刚刚起步,但如“到此一游”“领土型崇拜”“告神文”等石刻性质假说的出现,显然突破了“像不像秦文字”“是不是古刻石”这类问题的层次,为我们评估尕日塘秦刻石既较《石鼓文》《泰山》《琅琊台》要简率,又比其他铭刻与墨书更端谨的文字风格以启发。

回顾这一仍在持续的讨论,包括书刻风格研究在内的各领域、各学科学者,虽焦点有别,但或许在应对着同一个问题——如何处理新发现材料与既有知识体系之间的摩擦。在关于尕日塘秦刻石的讨论中,有人以为其不符合已知,故推论不可靠;有人以为其符合已知,故推论可靠。只不过,欲推动讨论深化,特别是不涉字形、文本具体差异的书刻风格问题时,需超越符合或不符合的简单对比,一方面让研究对象由“图”走向“物”,使之具体化、复杂化、历史化;另一方面充分评估其间所涉诸因素及依托的历史语境,使之情境化、系统化、结构化。

由这场讨论出发,我们应当更为严肃且自觉地思考,在展开研究与争鸣之际,何为已知,何为未知,何为可知,何为不可知,以及如何追求可知,如何评估不可知。对此,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曾言:“因今日所得见之古代材料,或散佚而仅存,或晦涩而难解,非经过解释及排比之程序,绝无哲学史之可言。然若加以联贯综合之搜集及统系条理之整理,则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薰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虽是针对中国哲学史研究而发,移置文字书刻风格的研究上,亦不失为具有穿透力的深刻告诫,自应成为相关学者的重要参考。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10日 16版)

[ 责编:赵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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