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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归仁与道法自然:孔老“善治”理想的内在统一性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9-05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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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文成(郑州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执行院长)

  孔子与老子的治理思想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常被视为两条不同的道路。儒家主张以德治国,道家倡导无为而治。这种表面差异使得许多论者将孔老置于对立的两极。然而回归《论语》与《道德经》的原始文本,人们会发现二者在“何为善治”这一根本问题上存在着深层的统一性。孔子追求天下归仁,老子遵循道法自然。两条思想路径看似分途,实则共同回答了善治的价值归宿与实践方法。二者的整合构成了中国传统善治理念的完整体系。

  善治的哲学根基:仁与道的价值同源

  孔子的善治理念根植于仁。《论语·颜渊》记载“仁者爱人”。孔子将爱人之心视为为政者的首要德性。在他看来,善治不是统治者权势的彰显,而是百姓生活的安宁与福祉的提升。《论语·公冶长》记载,孔子的志向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者得以安养,朋友之间互相信任,年幼者得到关怀,这才是治理应当追求的目标。

  孔子进一步明确了善治的前提。《论语·颜渊》记载“政者正也”。为政者自身品行端正,这是善治的起点。《论语·子路》记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百姓不是靠强制命令来驱动的,而是靠为政者的表率作用来感召的。《论语·学而》记载“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违农时,不夺民力,轻徭薄赋,宽政爱民。孔子痛斥苛政,《礼记·檀弓下》记载了孔子“苛政猛于虎”的感叹。善治的核心是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衡量善治的标尺是百姓的满意度。

  老子的善治理念以道为根本遵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记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天地万物的运行规律。为政者的行为必须效法道,顺应自然。老子所说的无为不是消极避世,也不是无所作为。《道德经·第三十七章》记载“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不凭主观意志妄为,不贪大求洋,不竭泽而渔。《道德经·第六十章》记载“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一比喻的含义在《韩非子·解老》中有明确的阐释。“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频繁翻动小鱼会搅碎鱼肉,频繁更改政令会让百姓无所适从。

  老子对善治的理解同样以百姓为中心。《道德经·第四十九章》记载“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政者没有固定不变的主观意志,而是以百姓的意愿为意愿。这与孔子的民本立场在根本上一致。二者都反对以个人为中心的治理取向。孔子在《论语·尧曰》中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中提出“功成而弗居”。真正的善治是惠及民生之后不标榜、不炫耀。这种对善治本质的认知构成了孔老对话的核心共识。孔子重仁,仁的落脚点是爱人。老子重道,道的运行法则是不伤害万物。二者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指向一个方向:让百姓安居乐业,让社会和谐有序。

  治理路径的互补逻辑:有为与无为的辩证统一

  在善治的价值归宿上达成共识之后,孔子与老子的思想差异主要体现在实现路径上。孔子强调德治有为,老子强调自然无为。这两种路径看似对立,实则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善治的完整方法。

  孔子的德治有为以道德教化为主要手段。《论语·为政》记载“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者凭借德性修养来凝聚民心,如同北极星安然不动而群星环绕。孔子所说的有为不是盲目妄为,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克己复礼。《论语·颜渊》记载“克己复礼为仁”。约束自身的欲望,恪守社会的规范,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为政者先要管住自己,才能去要求别人。二是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治理场景和百姓的不同需求,灵活施策,不搞一刀切。孔子在教育中践行这一原则,在治理中同样如此。三是重视教化。《论语·为政》记载“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德性来感召百姓,用礼仪来规范百姓,百姓就会有羞耻心并且自觉归正。这种教化不是强制灌输,而是润物无声的熏陶。

  孔子的有为路径有一个明确的边界。他反对为政者的贪欲和妄为。《论语·季氏》记载“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为政者不应追求财富的无限积累,而应关注分配的公平和社会的安定。这与老子反对“甚、奢、泰”的态度是一致的。孔子的有为是以德性为根基的有为,是以百姓福祉为导向的有为。他主张为政者“先之劳之”,自己先带头去做,然后带领百姓一起做。这种有为不是高高在上的发号施令,而是以身作则的示范引领。孔子相信,当为政者品行端正、勤勉务实的时候,百姓自然会跟着向善向好。这种以德服人的路径,与老子以道化人的路径虽有差异,但都排斥暴力强制和功利盘剥。

  老子的自然无为以顺应规律为根本方法。《道德经·第五十七章》记载“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认为,天地万物各有其运行规律,社会治理也不例外。为政者的有为往往打破规律,扰乱秩序,适得其反。因此老子主张少私寡欲,绝圣弃智。《道德经·第十九章》记载了这些主张。老子的无为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不干扰、不折腾。他观察到当时的社会乱象,很多是统治者妄为造成的。苛捐杂税、频繁征战、严刑峻法,这些所谓的“有为”恰恰是百姓痛苦的根源。所以老子提出相反的方向。为政者减少干预,百姓自然化育。为政者保持清静,百姓自然端正。为政者不生事端,百姓自然富足。为政者没有贪欲,百姓自然淳朴。

  老子的无为路径包含三层含义。一是顺势而为。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不违背规律去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文子·上义》记载“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这与老子的思想一脉相承。二是以柔克刚。《道德经·第七十六章》记载“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水是最柔弱的,却能穿石裂山。用温和的引导替代强权的压迫,可以达到柔弱胜刚强的治理效果。三是注重长远。不贪图短期的表面成效,专注社会的长治久安。这正是“功成而弗居”的深层内涵。为政者做了有利于百姓的事,但不居功自傲,不标榜炫耀。这种谦退的态度,反而让政绩更加持久。

  孔子与老子的路径差异恰恰构成了互补关系。孔子的有为为善治确立了价值坐标。它为善治提供了民心向背的衡量标准和实干笃行的实践要求。没有有为,善治就会失去行动的力量,变成空洞的理念。老子的无为为善治校准了实践轨道。它为善治提供了规律遵循的方法论和长远效能的评价尺度。没有无为,善治就会陷入盲目的妄为,违背治理的规律。真正的善治既需要孔子德治有为的价值引领,以民心为导向,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也需要老子自然无为的方法论指引,以规律为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可以说,孔子的“有为”立定了善治的价值根基,老子的“无为”提供了善治的方法保障。二者相融,方能完整回答“何以善治”的根本问题。

  孔老善治理想的对话不仅构建了中国传统治理思想的核心框架,也为当代治理实践提供了有益启示。从孔子的天下归仁中,人们可以汲取养料来丰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孔子以仁为根基的善治理想,将百姓的安宁与幸福视为治理的终极目标。当代治理同样应当坚守这一价值取向,心系百姓的安危冷暖,聚焦民生的痛点难点。从老子的道法自然中,人们可以汲取尊重客观规律的治理智慧。老子以道为遵循的善治理想,强调顺应规律、减少妄为。孔子的重人与老子的重道,本质上是同一个善治理念的两个侧面。重人要求治理必须有温度,必须惠及民生,滋养民心。重道要求治理必须有深度,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才能推动社会的长治久安与和谐发展。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05日 11版)

[ 责编:邢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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