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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对张载《西铭》“民胞物与”的解读和维护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10-12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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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爱国(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

儒家言仁爱,“亲亲为大”;墨家倡兼爱,“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北宋张载撰《西铭》,以“乾称父,坤称母”为逻辑起点,将天地确立为世间所有生命的共同本源,并由此导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核心命题,为儒家构建出“民胞物与”的宏大伦理图景,是北宋理学中极具代表性的思想成果之一。张载之后,程颢、程颐极力推崇《西铭》,且“程门专以《西铭》开示学者”,批评杨时所谓《西铭》“民胞物与”流于墨家兼爱的质疑。继承二程对《西铭》的推崇,朱熹撰《西铭解》,以“理一分殊”为框架系统诠释《西铭》,同时回应了围绕该文的各类质疑,最终确立了《西铭》在宋明理学传统中的经典地位,使“民胞物与”思想成为后世儒家传承数百年的重要精神遗产。

从二程对《西铭》的推崇说起

程颢讲“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并据此解张载《西铭》,认为其“意极完备,乃仁之体也。学者其体此意,令有诸己,其地位已高。到此地位,自别有见处,不可穷高极远,恐于道无补也”。显然,程颢既认为《西铭》的“民胞物与”体现了“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之旨,又要求学者反身体认、内化于己,而不可一味追逐玄远高论。

程颐不认同张载《正蒙》以“气”为万物本源,二程曾批评“立清虚一大为万物之源,恐未安”,但对《西铭》却予以高度认可,明确反对程门高弟杨时所言“《西铭》之书,发明圣人微意至深,然而言体而不及用,恐其流遂至于兼爱”。程颐认为,“横渠立言,诚有过者,乃在《正蒙》。《西铭》之为书,推理以存义,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性善、养气之论同功,岂墨氏之比哉”,将《西铭》“民胞物与”与墨家所倡兼爱区分开来。此外,他进一步补充,“《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老幼及人,理一也;爱无差等,本二也”。在程颐看来,《西铭》讲“民胞物与”,讲的是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仁爱,仁爱始于亲亲,是“理一而分殊”,而墨家讲兼爱,取消了亲疏差等,使兼爱失去了以亲亲为本的根基,是“二本而无分”。

应当说,对于张载《西铭》“民胞物与”,程颢据“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解读,与程颐据“理一而分殊”的解读,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了朱熹解读《西铭》“民胞物与”的重要思想资源。然而,对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之说,朱熹虽多有肯定,但又担心“说得太深,无捉摸处”。所以,学者多认为,朱熹对于张载《西铭》“民胞物与”的解读,主要是继承并发展程颐“理一而分殊”的解读。

《西铭解》对“民胞物与”的解读

朱熹对张载《西铭》“民胞物与”思想的建构,在于他撰写了《西铭解》。该篇大约完成于宋乾道六年(1170年)至八年(1172年),直至淳熙十五年(1188年)才公开发表。朱熹特别重视《西铭》前三句,认为其为《西铭》之纲要,并且说“《西铭》一篇,首三句却似人破义题”。

《西铭》第一句:“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此句将天地与人的关系解读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朱熹特别强调应当就形上层面加以理解,因而“不曰天地而曰乾坤”,讲天地之道,对应于父母之道;讲万物以天地之道为根本,由天地之道所生成。据《朱子语类》载,“乾称父!坤称母!”又曰:“以主上为我家里兄子,得乎!”也就是说,就形上层面而言,所有人都为天地之道所生,人人皆兄弟;但“称”字表明“乾坤”与“父母”在名分上自有分殊——乾坤是就天地之性情(道)而言,父母是就一家之形体(亲)而言,二者虽同为一理,却不可混同。

《西铭》第二句:“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此句就人之形体由“天地之塞”构成、人之本性来自“天地之帅”,说明人由天地而生成。朱熹将“天地之塞”解为“天地之气”,而为人物之形体,将“天地之帅”解为“气之帅”,而为人物之性。应当说,这样的解读,不同于张载提出的天地万物以“气”为根本的气本论,而转化为程朱提出的天地万物以“气”为形体、以“理”为根本的理本论。由此便不难理解程朱虽不认同张载的气本论,却高度推崇经过重新解读并呈现“理一而分殊”的《西铭》。

《西铭》第三句:“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对此,朱熹作了深入解读,包括三个方面:其一,人与万物并生于天地之间,天地之气构成其形体,天地之理构成其本性。然而,他们的形体虽都来自天地之气,但有偏正之不同;所以,他们的本性虽都来自天地之理,但有明暗之差异。其二,就人而言,天地间只有人得天地之正气,所以其心最灵,并且通过人心可以通达天地所赋予的完整本性,在天地间最为宝贵,因此,人与人之间称“同胞”,互相以兄弟相待。其三,就万物而言,天地间万物只是得天地之偏气,不能通达天地所赋予的完整本性,所以与人不同,亦不如人宝贵;但是,他们的形体和本性,与人一样,都来自天地,因此,人们视之为“同伴”,并像对待自己的同伴那样来对待它们。据此,朱熹认为,“民吾同胞”就是要做到“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而“物吾与也”就是要做到“凡有形于天地之间者,若动若植,有情无情,莫不有以若其性、遂其宜焉”。

重要的是,朱熹还把对张载《西铭》“民胞物与”的解读,与“理一而分殊”结合起来,并以此与墨家的兼爱相区别。“盖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生之类,无物不然,所谓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弊。万殊而一贯,则虽亲疏异情,贵贱异等,而不梏于为我之私。此《西铭》之大指也。”在朱熹看来,人与物都为天地所化生,所谓“理一”,人与物之间又各有差别,所谓“分殊”,《西铭》讲“民胞物与”是“理一”,其中所存在的差别是“分殊”,二者不可分割;因此,既讲天下如一家,人人如一人,又要与墨家的兼爱相区别;既讲亲疏有别、贵贱不同,又不至于自私自利,这就是“一统而万殊”“万殊而一贯”,即是“《西铭》之大指”。

对各种质疑的回应

朱熹不仅对张载《西铭》作了深入解读,而且继承程颐,反对杨时对于《西铭》的质疑,同时关注到杨时晚年对《西铭》的思想态度变化,并予以肯定,认为杨时晚年以“理一而分殊”解《西铭》是“年高德盛而所见始益精”。事实上,朱熹在《西铭解》成书至发表后的十余年间,还对各种质疑《西铭》的观点一一作了回应,先后与汪应辰、郭雍、陆子美、林栗等人展开论战。

在《西铭解》成书前后,朱熹就汪应辰的质疑作了回应。张载撰《西铭》,又有《东铭》相对应,但是,“程门专以《西铭》开示学者,而于《东铭》,则未之尝言”。汪应辰认为《东铭》与《西铭》相为表里,重《西铭》而轻《东铭》有悖于程颐“体用一原,显微无间”之旨。事实上,这一看法与杨时认为《西铭》“言体而不及用”相一致。对于这一质疑,朱熹致信汪应辰,通过对《东铭》与《西铭》的比较,陈明了自己的观点。朱熹认为,《东铭》与《西铭》“虽同出于一时之作,然其词义之所指、气象之所及,浅深广狭,迥然不同”,不可与《西铭》彻上彻下、一以贯之之旨同日而语;《西铭》本身已是“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因而无须“俟于《东铭》而后足耶”。显然,朱熹对于汪应辰的回应,也是对杨时认为《西铭》“言体而不及用”的回应。

淳熙十三年(1186年),朱熹就郭雍的质疑作了回应。郭雍认为,“《西铭》专为理言,不为分设”,即张载过于强调万物一体的本体同一性,而忽视了儒家亲疏贵贱的伦理差序。对此,朱熹援引其《西铭解》中的观点予以辩驳。在他看来,《西铭》讲的是“理一而分殊”;就形上层面而言,人由乾父坤母所生,“民胞物与”,这是“理一”;而就形下层面而言,人由父母所生,“谓之民,则非真以为吾之同胞,谓之物,则非真以为我之同类矣”,这是“分殊”。“理一”贯穿于“分殊”之中,二者不可分离。为此,朱熹认为,《西铭》讲的是人的生命本性之根本,而非“专为始学者一时所见而发也”。

同年,朱熹又就陆子美的质疑作了回应。陆子美认为,“人物只是父母所生,更与乾坤都无干涉”,而《西铭》所言,只是“宏阔广大之言”。对此,朱熹回应说:“人之一身,固是父母所生,然父母之所以为父母者,即是乾坤。若以父母而言,则一物各一父母。若以乾坤而言,则万物同一父母矣。万物既同一父母,则吾体之所以为体者,岂非天地之塞;吾性之所以为性者,岂非天地之帅哉?古之君子惟其见得道理真实如此,所以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推其所为,以至于能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而非意之也。”显然,朱熹解《西铭》,既讲人由乾父坤母所生,又讲人由父母所生,更多的是从学理上讲清二者的关系,并倡导“民胞物与”,即所谓“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而不能只停留于亲疏贵贱的伦理差序;当然,他又不否定“分殊”,而是要从“分殊”中通达“理一”。稍后,朱熹又批评陆子美不能明白张载《西铭》所言“乾称父,坤称母”所包含的“理一而分殊”之意。或许正是这些原因,朱熹于两年后发表了《西铭解》,并指出:“始予作《太极》《西铭》二解,未尝敢出以示人也。近见儒者多议两书之失,或乃未尝通其文义而妄肆诋诃,予窃悼焉。因出此解以示学徒,使广其传。庶几读者由辞以得意,而知其未可以轻议也。”

朱熹《西铭解》于淳熙十五年发表后,同年,林栗造访朱熹,其间对《西铭》作了讨论。林栗认为《西铭》所言“乾称父,坤称母”非《易》之本义,所言“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又非孟子之本义,所言“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等,是违背了儒家亲疏尊卑之伦理差序,而流于墨家兼爱。对此,朱熹一一作了回应,认为林栗完全误读了《西铭》之核心义理。

从以上这些论战可以看出,朱熹发表《西铭解》不只是对《西铭》进行文字解读;他以“理一而分殊”解读《西铭》,将《西铭》“民胞物与”与儒家亲疏尊卑之伦理统一起来,更多的是出于对《西铭》的维护,回应各种将《西铭》主旨等同于墨家兼爱的质疑。

毫无疑问,张载《西铭》经二程推崇、朱熹系统诠释,最终在宋明理学传统中获得了极为重要的经典地位,其“民胞物与”的思想成为后世儒家传承数百年的重要精神遗产。无论朱熹的解读是否完全合乎张载《西铭》原意,其与“民胞物与”思想内核之间的高度一致性是可以肯定的。因此,朱熹以“理一而分殊”解读《西铭》,将“民胞物与”与儒家亲疏尊卑之伦理秩序统一起来,不能简单看作是固守传统的等级观念,而更应当理解为是要从既有的儒家亲疏尊卑走向“民胞物与”,通向朱熹所谓“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的天下大同理想。就此而言,朱熹对张载《西铭》“民胞物与”的解读和维护,对于当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仍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12日 15版)

[ 责编:徐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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