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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张胜)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布《矿产资源目录》。《矿产资源目录》划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4类,包括174个矿种、119个亚矿种。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负责人表示,矿产资源目录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征缴矿产资源税费、制定产业政策等工作的依据。将矿产资源进行科学划分,建立矿产资源目录,为矿产资源“上户口”,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优化调整继续沿用原分类框架,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对部分矿种及亚矿种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这位负责人表示,优化调整有利于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保障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高效落地,引导各部门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储备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效率,推动矿业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为落实《矿产资源目录》确定和调整工作,规范新增矿种审批流程,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新矿种有关审批程序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后续将公开发布。自然资源部还将推动做好《矿产资源目录》与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产业政策制定、矿产资源统计、资源税费征缴等管理环节的衔接工作。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14日 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