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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八旗制度的演变与转型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10-19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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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世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八旗制度是清朝独具特色的军政体制与核心统治支柱。现有研究多聚焦于清朝入关前的制度初创形态,对八旗制度的演变与重构过程尚未给予充分重视。事实上,清朝入关之后,八旗制度无论在制度逻辑还是体系架构层面均发生深刻转型,已然与入关前的建制面貌迥然有别,值得进一步探究。

  一

  最初编入八旗者除女真人之外包含部分蒙古人和汉人,皇太极时期制度扩展导致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增设分编。清朝按八旗组织原则对蒙古各部实行盟旗体制,虽被学术界认为与八旗体制的制度逻辑有本质不同,但其最初所谓内外藩之分的渊源,恰与八旗制度建立和发展紧密相关。在选皇太极为汗时,贝勒阿敏曾提出,“我与诸贝勒议立尔为主,尔即位后,使我出居外藩可也”。在这里,“外藩”指游离于八旗制度之外的依附性、半自治合作关系,而清初真正切近原始意义上的“内藩”即指八旗。

  可以说,最初八旗制度设计诸如“入八分”“不入八分”“铁帽子王”之类,都从以努尔哈赤为核心的兄弟子侄宗法血缘关系改造而来,后来逐渐官僚行政体制化,“盖旗主之武力已削减无余,各旗自有固山额真,为天子任命之旗主,非宗藩世及之旗主。宗藩受封于旗,乃养尊处优之地,旗之行政,天子之吏掌之,则不啻有庳之封也”。清朝宗藩体制性质演进趋向表现为行政官僚化,而八旗制度演变本身亦然。

  在努尔哈赤时期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体制下,汗与八旗旗主之间并非后世意义上的君臣关系,而更接近于盟主与藩属的关系。起初,八旗军队属旗主私有,旗主具有世袭性与独立性,拥有对旗民的支配权。皇太极登上汗位后,改变了八旗贝勒分权局面,但军队私有性质仍未改变,调动军队仍须各旗主同意。因此,皇太极不得不通过议政王大臣会议来商定军国大计。顺治八年(1651年),正白旗收归皇帝亲领,自此确立镶黄、正黄、正白由皇帝自将的上三旗制度,其余五旗为“下五旗”归诸王贝勒分领。康熙朝进一步削弱下五旗旗主权势,通过设立八旗都统取代旗主的军事指挥权,将旗主的权力限制在行政与司法领域。经过数代皇帝的努力,八旗军队的军权终于由分权走向集权,军队的性质由私有变为国有。与此相适应,议政王大臣会议也自康熙朝开始逐步变为参谋会议,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被撤销。

  入关前后战争需要资源的高度集中和指挥的高度统一,推动作为“内藩”的八旗制度以及作为“外藩”的蒙古盟旗制度自治权逐步压缩。雍正年间,不仅八旗都统的满语名称“固山额真”被改为“固山昂邦”,以“昂邦”在满语中本意为“大臣”而彻底消弭此前名称上的“旗主”痕迹,并开始设置军机处。直到雍正时期下五旗人员与诸王之间僚属关系仍然在所多见,因此雍正帝通过采取八旗护军均司禁卫改革,力图斩断这种领主与附庸藕断丝连的主属名分,通过整顿旗务,正式设立都统衙门,“自是八旗为政府以下之八衙门,非各自为政之八国矣”。虽然旗主早已不预旗政,但直到昭梿在嘉庆年间写作《啸亭杂录》犹言:“至今护军营操习仍用各王府旗蠹,犹存旧制。”

  二

  入关后,八旗制度在入关前作为军事组织、生产组织和社会组织三者融为一体的制度架构逐渐解体,生产组织功能不复存在,且随着牛录改称佐领、甲喇改称参领、固山额真改称都统,由入关前带有部落联盟色彩的组织向国家官僚体系转变,军事组织编制也逐渐发展变化。八旗兵制至天命时期已出现兵种细部划分,至天聪朝又进化为“摆牙喇”“噶不什先超哈”(前锋)、“阿力哈超哈”(骑兵)与“白七超哈”(步兵)四大兵种。

  清朝入关后,八旗军队分为在京八旗(即禁旅八旗、京营八旗、京营、京旗)和驻防八旗。在京八旗包括郎卫和兵卫两大类型。前者的主要任务是侍卫皇帝,其中也包括亲军营、善扑营和虎枪营。兵卫拱卫京师,备折冲曰前锋,扈警哗曰护军。骁骑营驻防北京附近地区及各省。八旗骁骑营由都统直辖,但亲军营、前锋营、护军营、健锐营、火器营等则另置统领、总统等专官管理,直接听命皇帝。

  学者们往往认为,清朝入主中原后,八旗的集兵方式和战斗组织由单一形式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了许多应运而生的特殊军营,这些军营一般从各佐领中抽调一定的人数重新编制,包括亲军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军营、骁骑营、火器营等。实际上,这些所谓特殊军营的兵数恰好在10万左右,等于除了八旗驻防以外的八旗禁旅的总数。也就是说,除了这些“特殊军营”外,住在北京的其他旗人都不是军人,而是平民。换言之,入关后,八旗制度发生了一个重大变革,即:军民分离,八旗禁旅采取了营的建制,与绿营相仿,都逐步趋于正规化。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营制与原先的八旗制度截然分离。因为步军、前锋、护军、亲军各营都是由各旗合组而成。尽管骁骑营仍然分旗设营,由各八旗都统统辖,而步军、前锋、护军、亲军各营均由皇帝派专职军官统率。八旗禁旅的营制特点是:不是先定出营内各级组织的统一编制,再按编制补人,而是根据大致所需兵力,按八旗佐领数平均分配名额,由各佐领各出兵员若干人,然后在不打乱各旗人员的原则下编组为营。这种营制的确立意味着与传统八旗制度某种程度上的背离,皇权对军队的控制加强。

  清朝八旗总兵力数额一直朦胧不清,成为清政府的军事机密。王庆云《石渠余记》曾谓:“《康熙会典》凡例曰:‘八旗士马云屯,难以数计,其各省驻防、绿营兵马,俱按次详载’云。考是书八旗都统载每佐领下设某军几名于京师,营制之统辖,兵额之多寡,则从阙如,自后修会典者,沿以为例,虽罗列营制而皆不详兵额。良以京师为四方根本……不当轻以示人,非真京旗之兵难以数计也。至《皇朝通考》,于京营沿革甚详,而兵额尚略。《中枢政考》有散数,无总数,使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罗尔纲考证说,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七十一载有历年八旗增编佐领数,并有乾隆二十二年现数,计此年满洲、蒙古、汉军佐领共1165个,则兵额应有349650人,以后佐领增减常在此数左右,故八旗兵额就佐领员数推算,最高额时不过三十五万,这个计算与咸丰元年(1851年)曾国藩《议汰兵疏》说八旗额数常不过三十五万相吻合。罗尔纲还说曾国藩文集刻本“三”字误作“二”,然而从其文理推导可知其为误刻,故而姚文栋《八旗兵制考》和《清史稿》引述曾国藩之言均作三十五万人。郑天挺则指出:曾国藩说八旗兵“其额数常不过三十五万”,似误。在郑天挺看来,清代八旗兵的总兵力在20万人左右。魏源《圣武记》亦言八旗“以存京师者为禁旅,而分镇各省者为驻防,定兵额约二十万”。

  三

  入关前八旗军事动员力量处于供给短缺状态,凡隶于旗者,皆可以为兵。八旗兵丁亦兵亦民,平时耕猎劳动,战时则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其战争所得的报酬便是分配的战利品。入关后八旗内部理论上仍然坚持的“人尽为兵”制度必须遵循实践逻辑。清朝入关后曾经一度大规模圈地延续关外“计丁授田”政策,“各旗下无论贵贱,各给田若干,收其租,不复给饷”。但圈地投充引发逃人逃税以及社会动荡等问题,且不论旗地随时间流逝而被流转变卖,事实上也因土地无法无限供给,顺治年间旋即规定“嗣后新增人丁,不再添给旗地”。经过反复博弈与制度磨合,八旗不仅与入关前旗主辖民率兵情形不可同日而语,并且随着八旗生产组织功能的丧失与八旗兵与丁分的常备兵制建立,八旗兵丁高度仰赖国家财政的供给,兵有定数,饷有定额,以饷养兵的系统性限制形成等缺补额的制度。

  “挑甲”不再是人人有份的义务,而成为少数人获得额兵“铁杆庄稼老米树”的权益。清入关前可以三丁抽一,康熙时为五丁一兵,乾隆时则降为八丁一兵,兵丁比例日趋扩大,降至清末东北驻防八旗竟然达三比一百的挑补比例。在按旗佐补额成为结构性难题的大趋势下,每佐领不得挑甲食饷者尝居其半,旗丁一旦考不上弓箭,拿不到钱粮,就只好当一辈子无饷无差的“闲散余丁”。顺治末年出于维持八旗生计的考虑虽增设“养育兵”作为预备役编制,相较于“余丁”的钱粮略多,但有限的名额相对于过剩人口的救贫济困需求无异杯水车薪。许多老养育兵后来即便考上弓箭,但没有挑取空额就无法递补为正式旗兵,甚至一贫如洗而终生未娶。乾隆帝曾发现西安驻防八旗的强悍尚武之风不及曩时是由于将军管束过严,“稍有错误,即从重办理,遇斗殴等事,革退钱粮”,兵丁“恐失生计,心存畏惧,自然志气萎靡,流于软弱”。由此看来,生计问题可以说是导致八旗兵丁骁勇善战传统衰变的重要原因所在。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19日 14版)

[ 责编:姜姝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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