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作者:李若晖(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古文字与中国古典文明研究中心、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教授)
“周秦之变”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制度变革。其重要意义就在于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独特的“秦制”。秦制并非秦国原生制度,而是自商鞅变法直至秦末陆续制定的一整套国家政治制度。秦制的核心为中央集权,与之配套的制度主要包括郡县制、军功爵制、文书律令制。秦制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谭嗣同《仁学》即直言:“常以为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秦亡汉兴,“汉承秦制”,但是汉儒惩秦之弊,强烈要求以儒学之礼制更改秦制。如贾谊曰:“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汉兴至今二十余年,宜定制度,兴礼乐,然后诸侯轨道,百姓素朴,狱讼衰息。”(《汉书·礼乐志》)在《汉书·礼乐志》中,班固历数了从叔孙通到刘向的种种制礼努力,然后痛惜每次制礼都因为外部原因未能成功。于是在《礼乐志》篇末,班固慨叹道:“今大汉继周,久旷大仪,未有立礼成乐,此贾谊、仲舒、王吉、刘向之徒所为发愤而增叹也!”
汉儒制礼不成,有着儒家经学的深刻内因。第一,今文经学不能建构国家政治制度。先秦儒学所传礼仪乃是以日常生活仪节为主,并非以国家政治制度为主。从国家层级来看,主要是乡里一级,如乡饮酒和乡射礼等,并无系统的国家政治制度。于是承袭先秦儒学的汉代今文经学,一方面面临汉王朝对于国家礼制如封禅、巡狩、明堂、辟雍的要求时无法提供,导致武帝尽罢诸儒而不用;另一方面对于自身提供儒学性系统王朝政治制度以取代秦制律令的迫切愿望,只能采取“推士礼以及天子”(《汉书·礼乐志》)的权宜之计,甚至在元帝时连像样的庙制都无法论证。第二,古文经学实质上放弃传统儒学。今文礼学“推士礼以致于天子”,诸等级之间虽略有高低,却并不悬隔。古文礼学因此斥责今文礼学不知天子礼。因此今古文礼学的差异,不在经书文本的今古文之异。古文礼学只是用古文礼经证明今文《仪礼》十七篇实为残本,但是古文礼学的天子礼在古文礼经中也没有。于是古文经学便以《春秋》为六经之首,居于礼上,发展出《春秋》稽合于律的学说,在《春秋》学内以《左传》压倒《公羊》《穀梁》,推崇《左传》深于君父之义,实则以秦制律令体系的“尊卑”取代了《春秋》的“尊尊”。刘歆晚年更进而提升《周官》一书的地位,以之为“周公致太平之迹”,名之为《周礼》,开始了以周公取代孔子的经学重构。第三,东汉儒学转向认同秦制律令体系。汉元帝为太子时曾劝谏宣帝宜用儒生。宣帝有一著名的回答:“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一方面由于元帝时儒生制礼失败,另一方面更因为元帝是王莽兴起的关键,东汉儒生便普遍将西汉灭亡归因于元帝,并痛切反思元帝“柔仁好儒”之祸端。如崔寔《政论》:“今既不能纯法八代,故宜参之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自非上德,严之则理,宽之则乱。何以明然也?近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理,故严刑峻法,破奸轨之胆,海内清肃,天下密如。荐勋祖庙,享号中宗。算计见效,优于孝文。及元帝即位,多行宽政,卒以堕损,威权始夺,遂为汉室基祸之主。政道得失,于斯可监。”(《后汉书·崔骃列传》)于是,东汉儒学便与西汉儒学之过秦迥然不同,对于秦制律令表现出认同与合流。
有学者未能把握东汉儒学发展的这一根本趋势,想当然地勾画东汉儒学的全盛图景。皮锡瑞《经学历史》以“经学自汉元成至后汉,为极盛时代”,认为其标志性事件之一,即是“章帝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考详同异,连月乃罢,亲临称制,如石渠故事;顾命史臣著为《通义》;为旷世一见之典。”(《皮锡瑞全集》,中华书局,2015年,第6卷)章帝当然是希冀以白虎观会议统一经义,但是《白虎通义》是否真的获得当世诸儒的认可,却可以从紧随其后的曹褒制礼看出端倪。
据《后汉书·曹褒列传》,元和二年,即白虎观会议后六年,章帝下诏欲制定礼乐。曹褒上疏,“章下太常,太常巣堪以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许。”次年章帝再次下诏,曹褒“复上疏,具陈礼乐之本,制改之意”。章帝“以事下三公,未及奏,诏召玄武司马班固,问改定礼制之宜。固曰:‘京师诸儒,多能说礼,宜广招集,共议得失。’帝曰:‘谚言,作舍道边,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章帝在三公回奏之前紧急诏问班固,无疑是想获取其支持。但是班固在章帝如此殷切的注视之下,竟然选择了退却。其“广召共议”的建议,将其不愿得罪群儒的顾虑,展露无遗。《汉书·韦贤传》赞引班彪曰:“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可见班固明确知晓以“广召共议”的方式制礼,必将一事无成。之所以仍然如此对答,正表明班固不再敢于助章帝独断。“章和元年正月,乃召褒诣嘉德门,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经,今宜依礼条正,使可施行。于南宫、东观尽心集作。’”检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王隆《小学汉官篇》胡广注,录樊长孙与刘千秋书云:“汉家礼仪,叔孙通等所草创,皆随律令在理官,藏于几阁,无记录者。”此言班固所上,应该是章帝此前将叔孙通《汉仪》交给班固,这就表明章帝本来希望由班固来制礼。班固将之交还章帝,即是明确拒绝。章帝只得交由曹褒制礼。“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众论难一,故但纳之,不复令有司平奏。会帝崩,和帝即位……后太尉张酺、尚书张敏等奏褒擅制汉礼,破乱圣术,宜加刑诛。帝虽寝其奏,而汉礼遂不行。”从曹褒制礼的际遇,可以推测班固撰集《白虎通义》之后的遭遇当与之相似。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班固面对章帝制礼的殷切期望竟至于断然拒绝。侯外庐等先生评论《白虎通义》说:“作为‘国宪’的钦定经义是集合了大群儒生的奏议而最后由皇帝裁决的法典,在经义统一之后,它是‘永为世则’的统治阶级的支配思想,不能再有异议。”(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从东汉历史事实来看,即便有皇权背书,《白虎通义》的所谓“经义统一”恐怕也只是停留在书面上,而未能真正得到广泛推行。
今文经学未能建构系统性国家政治制度,导致儒学理想与现实政治脱节。古文经学实质上是将秦制律令体系植入儒家经学之内,建构了外儒内法的王朝政教体系。刘向曾上疏曰:“汉宗庙之礼,不得擅议,皆祖宗之君与贤臣所共定……前始纳贡禹之议,后人相因,多所动摇。《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恐其咎不独止禹等。”(《汉书·郊祀志》)在儒学理论层面,实际上相当于放弃了复古更化的理想。东汉儒学对于秦制律令体系的认同,则促使儒家经学发生体系性变革。曹褒制礼的要义,是“依准旧典”,即承认汉代现行礼乐制度。其后应劭则更明确“删定律令为汉仪”(《后汉书·应奉列传》)。可见汉仪的制作,最终走向摆脱儒家经学,而以现行汉律为依据。这一进路的最终形态便是郑玄改造经学:以国家政治制度系统之《周礼》取代日常生活仪节之《仪礼》为核心建构三礼之学,于是儒学的目的不是培养君子人格而是竭忠于君主和王朝,以当时的秦汉制度重新解释《诗经》。由此,郑玄重新定义了经。秦汉制度即是先圣所制、孔子所传,百世一贯之礼。由此,郑玄取消了经学的时间性,赋予了汉制以至上神圣的意义。
《光明日报》(2026年11月07日 11版)
